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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毕业资格审核程序,确保毕业生顺利毕业,现将我校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审核内容
(一)毕业资格审核
根据《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和《兰州工业学院专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审核本专科毕业生是否取得毕业资格。审核内容如下:
1. 普通本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是否修完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必修课学分、选修课学分、创新创业学分);
2. 学生所修总学分是否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要求。
(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稿)》的要求,对每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 审核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是否受到记过(含)及以上处分;
2.审核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是否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发明奖;
3.以兰州工业学院为单位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专利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在全国大学生知识与能力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毕业前是否考取研究生;
5.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受到地(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嘉奖、表彰等情况。
(三)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统计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各学院认真统计并填写《兰州工业学院2018届毕业生获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统计表》(附件9)。
三、审核程序
(一)2018届本科毕业生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审批表》(见附件1),提交至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二)对审核合格的本科毕业生,各学院按要求填写《兰州工业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见附件2)
(三)对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各学院按要求填写《兰州工业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拟不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见附件3)。
(四)各学院在学位资格审核后,填写《兰州工业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五)各学院对本科学生进行成绩审核后,填写《兰州工业学院
2018届本科生结业学生名单》(见附件5)
(六)各学院要于6月22日17时之前,将审核、确认无误后的上述5个附件中各类表格,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后以文件的形式(见附件6)报送学校学位办公室(行政楼215),学校学位办公室汇总填写《兰州工业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见附件7)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七)专科生成绩审核后,各学院要于6月15日17时之前,将确认无误的专科毕业资格审核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将《兰州工业学院2018届专科生结业学生名单》(附件8)上报教务处。
四、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定专门人员对每位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认真审核,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
(二)毕业生按学科分别授予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士学位。
(三)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各类表格报送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