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技术学院五年制招生章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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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确保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深职院”)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招生代码:8880004第五条 学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大道西,邮政编码:518055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院隶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深职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为招生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五年一贯制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 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在招生工作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学制第十四条 五年一贯制招生专业为国际商务,下设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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