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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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我校本科招生拟继续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成绩和高校自主能力测试成绩”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致力培养“创知、创新、创业”的拔尖人才。

一、 报名对象

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知识扎实、创新潜质突出和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

二、 招生计划

计划在全国22个省(区、市)招生,包括辽宁、内蒙古、北京、河北、山西、陕西、四川、重庆、河南、湖北、安徽、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提前批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

三、 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5日——4月30日

四、 报名方式

考生可采用中学推荐或自我推荐两种方式报名。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sustc.edu.cn/ 的报名系统,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完成网上报名。

2、上传申请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学生还需按照要求填写、准备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后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注意:须确保上传文件清晰可读。

(1)《学生报名申请表》。

(2)校荐学生提交《学校推荐表》,由所在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自荐学生不需提供)。

(3)由本人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讲述自己的简历,兴趣爱好、理想),字数约1000字。

(4)高中一年级至二年级4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三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及最近2-3次月考或模考成绩(包括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需注明各科满分)。

(5)主要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如确无条件上传申请材料,可寄送书面材料。书面申请材料采用标准A4纸,按以上(1)-(5)次序装订。书面材料提倡简洁、朴素,一般采用黑白打印或者手写完成,但确有必要采用彩色印制或其他形式表现的出版物、设计作品、影音作品等资料除外。

书面申请材料请于5月5日前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五、选拔程序

1、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我校招生网站或电话、短信公布参加我校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2、能力测试:通过自主选拔材料审核的考生,按规定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

3、能力测试时间、地点:通过我校招生网站提前发布,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符合资格的考生。

六、报名须知

1、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参加我校自主选拔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自主招生)填报我校。

3、按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1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择优录取。

七、附则

1、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办法》由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

邮 编:518055

电 话:0755-88010507,0755-88010500

传 真:0755-88010504

电子邮件:zsb@sustc.edu.cn

招生网: http://zs.sustc.edu.cn/

南方科技大学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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