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详细说明(一)

思而思学 2023-11-09 06:43:50

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韶关学院,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韶关学院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韶关学院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韶关学院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韶关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韶关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韶关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大学路288号大塘校区(校本部),邮政编码:512005

韶关市惠民北路64号韶关学院黄田坝校区,邮政编码:512003

韶关市峰前路23号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校区,邮政编码:512009

韶关市新华南路1号韶关学院医学院校区,邮政编码:512026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韶关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招生委员会的相应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的计划等问题。

学校与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软件工程专业联合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试点项目用80028单独代码。有关协同培养(育人)方式和学籍管理规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向学校咨询。

第十五条 本科在第二批本科线录取,专科在第三批专科线录取。

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我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就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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