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新生入学考试和入学转专业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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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报考南方医科大学的考生已经拿到通知书了,可是焦急的在家等待南方医科大学开学入学考试,那么南方医科大学开学考试考什么内容呢?南方医科大学新生如何转专业已经转专业的申请条件,小编通过网络收集整理出关于南方医科大学新生入学考试和入学转专业申请的相关信息,请仔细阅读参考。

一、转专业实施原则及基本要求

(一)转专业实施原则

1.各学院按照2015年修订下发的《南方医科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规定组织转专业有关工作,在不低于学校基本选拔条件的基础上,自主制定选拔流程和选拔方式,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并在全校公示。学校不统一组织转专业测试。

2.学校宏观控制转专业人数,各学院提供的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当年招生人数5%。对于就业率较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适当控制转入人数。

3.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以学校审核公布的为准。

(二)基本要求

1.基本选拔条件

(1)在读2015级或2016级的本科生,入学后未转过专业(不含军训期间的专业调整)。

(2)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应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4)成绩要求:

申请转入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年级前10%;申请转入其他专业的,学校对成绩不做限定性要求,由各学院自行设定转入标准。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不包括公共选修课。对于按大类招生专业学生成绩的排名,如转专业报名截止前已完成专业方向分流的,按专业方向进行排名;未完成专业方向分流的,按专业大类排名。

2.相关限定要求

(1)高考文科招生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只招收理科考生的专业。

(2)国家政策明确规定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

(3)入学体检结果需符合申请转入专业招生时对体检结果的要求。

(4)临床医学八年制、临床医学本科(卓越创新班)、生物医学工程(本硕连读培养)暂不纳入接收专业范畴。

二、2017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征集转专业计划。4月25日前,学院提交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二)公布转专业计划及学院转专业申请标准、选拔流程和选拔方式。各学院于4月28日之前将相关专业的选拔条件和考核方案报学校教务处汇总、审核,经学校批准后与各专业拟接收转入人数一并于5月5日前公布。

(三)学生申报和资格审核。5月8日-5月12日,拟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南方医科大学转专业申请表》,成绩计算截至到2017年5月5日之前(含)考核的课程。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申请表报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复核后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及申请表送达申请转入学院 。

(四)各学院组织选拔和考核。5月22日-5月26日,各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根据公布的转专业考核方案,自主组织考核选拨,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并将名单及各类申请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核实有关材料后公示选拔结果(公示不少于7天)。

(五)学校审批。6月15日前,教务处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名单上报学校审批。

(六)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结果,各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转专业学生档案交接、宿舍安排、教学安排等后续工作,并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转专业学生于下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直接到转入学院报到。

三、课程修读的有关说明

(一)转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现就读专业的期终考试,缺考、旷考、缓考、考试不及格、考试违纪或作弊者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二)课程免修。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应修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差异小于1学分(含1学分)的课程可以免修。转入专业已开设的课程,可在教务系统中直接提出免修申请;转入专业尚未开设的课程,可在课程开设学期通过教务系统提出免修申请;申请免修课程经教务处审核后,按免修规定给予成绩认定。若选择随转入专业教学安排再次修读的,该门课程成绩以最高考核成绩记录。

(三)课程补修。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未修而转入专业已开设的课程(完全差异课程),需补修;原专业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已修课程相同或相近,但学分少于转入专业1学分以上(不含1学分)的课程(部分差异课程),也需补修。补修由学生自行申请,在转专业后至毕业前每学期的第1-2周,学生在教务系统中申请补修学校当学期开设的相关课程,经批准后随班修读,并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及成绩。

(四)学生转专业后,若需要补修的课程超过6门(不含6门)。需留级转入。

(五)转入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学生,如《系统解剖学》、《组织胚胎学》两门课程均未修读过,需留级转入;转入中医(含方向)、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如《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两门课程未修读过,需留级转入。

(六)转专业后补修课程,按照广东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缴纳费用。

(七)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无要求但原专业已修的课程,可在毕业审核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转为公共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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