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8年广东高考考生报考人数达75.8万人,比上年增加0.5万人,居全国第二。其中普通类考生68.3万人,3+证书高职类考生4.9万人,高职自主招生和单考单招考生2.5万人。
在6月7日语文考试结束之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黄友文表示,高考试卷将陆续开始扫描、阅卷,预计6月25日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具体查分途径如下(以去年为参考):
1、广东教育考试院官微(gdsksy)查询
2、短信查询
3、电信、联通、铁通用户拨通96040
4、广东考试服务网
5、手机APP客户端查询
2018年广东高考录取原则
1.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时,需认真参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在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艺术素质等领域中有特殊专长或特别优秀的考生,高校经核准后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
2.高校本科自主招生录取,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档给有关高校。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优惠分值,在本校模拟投档最终确定的投档线上进行择优录取。
3.高校必须按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4.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或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并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如被本科院校录取,则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或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招生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5.各高校须在投档比例数内完成招生任务。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生源情况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