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贵阳市征兵办《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要求及花溪区征兵办公室《关于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花征【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从我校二00九年毕业生中开展招收士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范围和条件
1、在校全日制大专以上男性应届毕业生,年龄在
2、招收专业为:自动化类、计算机类、工业分析与检验、汽车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电子信息工程、供用电技术八个专业。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不符合招收专业要求的毕业生不允许报名。
3、品德良好,无任何违纪处分。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报名阶段,时间从
第二阶段:体检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政审阶段,时间从
第四阶段:专业审定阶段,时间从
第五阶段:办理入伍手续,时间为
第六阶段:交接阶段,时间从
第七阶段:总结阶段,时间为8月中旬。认真总结工作情况,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做好应征毕业生的后续服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分工。各学院要明确专人负责此次招收士官工作。
2、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详实介绍招收士官政策规定,讲清有关条件、标准,引导和鼓励应征毕业生积极应征。严禁夸大或不实的宣传,避免为招收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3、严密组织实施。各有关学院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工作,确保各个环节顺利实施。
4、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851—3621749 、4732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