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第十一中学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条件和中考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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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第十一中学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5〕1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高中〔2015〕60号)(以下简称《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和办学特色,制定本校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1. 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推动学校多样特色发展,深化新课程改革,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2. 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小雄,副组长:莫若虹、郑 丽、缪启明、朱力强、郝 蔚、陈发志。负责研究、决定特长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通过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学生名单的审核、上报审批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的相关录取工作。
2. 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郝蔚,成员:陈发志、郑祥杰、陈 辉、顾海旭、陈琼琼、赵秋春。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组织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负责考生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汇总、上报审核及网上公示。
3.朱力强担任招生工作纪律检查员,负责对我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计划和要求
体育类11名(男子排球主攻1名、二传1名,女子排球主攻2名、二传1名,田径男生中短跑1名、男生跳远(含三级跳远)1名,定向2名,健美操2名),艺术类(声乐)1名,共计12名。
(二)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工作通知》和《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体育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获得者。
(2)初中教育阶段获(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相关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3)杭州市区中学生排球比赛初中组冠、亚军队主力队员,第三、四名队主力队员名单排序第一、二名。
(4)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三人及以内)前六名者。
(5)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学生定向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前六名者。
2.艺术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下同)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四人以下)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等现场比赛中学组个人项目一、二等奖。
(3)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声乐)优秀团员称号者。
四、报名和测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含个别生)在4月30日8:00至5月1日18:00期间,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管理系统(www.hzjyks.net),进行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我校的一个特长项目。
2. 5月3日下午(13:30—16:30)考生携带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和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来我校(拱墅区八丈井东路150号)行政楼二楼进行测试报名确认和资格初审,经学校资格初审合格后,报市教育局审核。
3. 5月7日我校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相关信息上传至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审核结果通过市区初中学校通知相关考生。审核通过的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班考生5月8日向所在初中学校领取《报名表》,审核通过的个别生5月8日下午(12:30—16:30)凭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到我校(拱墅区八丈井东路150号)行政楼二楼办公室领取《报名表》(咨询电话:88038392)。
(二)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满分570分)
1. 测试时间:5月9日(周六)上午8:30—11:30
2. 测试地点:杭州第十一中学(拱墅区八丈井东路150号)
考生凭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和《报名表》原件到我校参加专业水平测试和面试。
3. 测试内容和分值:专业水平测试(满分500分)、面试(满分70分)。
专业水平测试(满分500分)
体育类
(1)排球:3米三岔移动(50分)、发球技术(100分)、移动垫球(100分)、传球技术(100分)、扣球技术(100分)、综合评定(50分),详见附件1。
(2)田径类专业水平测试项目为100米、200米、400米、跳远、三级跳远。
①专项名次赋分(满分200分):根据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组个人项目第一名赋分为200分,名次每降低一位赋分降10分。;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计分为200分。不重复计分,按单项最高成绩计。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分值 200 190 180 170 160 150 140 130
②专项测试(满分300分):现场测试认定,测试成绩参照附件2的相关数据进行评分,不到最低分值评分为零。
(3)健美操
①专项名次赋分(满分100分):根据杭州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初中组单人项目第一名赋分为100分,混双和三人项目第一名赋分80分(如未参加,则以或2013年最好成绩计算),名次每降低一位赋分降10分。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赋分100分。不重复计分,按单项最高成绩计。
②专项测试(满分400分)
a.柔韧(50分):共5项,左叉、右叉、横叉、直角前屈、分腿前屈,共分5个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为10分、8分、6分、4分和2分,根据考生大腿离地的高度以及身体姿态酌情给分。
b.力量(100分):共两项,俯卧撑和分腿跳。
俯卧撑:在30秒的规定时间内,男生完成40个以上,女生完成25个以上,即得50分,少于一个扣2.5分,扣完为止。(动作不标准则不计总数)。
分腿跳:在30秒的规定时间内,男生完成15个以上,女生完成10个以上,即得50分,少于一个扣5分,扣完为止。(动作不标准则不计总数)。
c.四类难度(50分):每类完成一个系数为0.4及以上的难度,每个难度做两遍,难度标准按照《FIG2013—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进行评分。
d.竞技套路成套表演(200分):完成一套完整的单人竞技套路。
(4)定向:满分500分
①专项名次赋分(满分为300分):根据初中阶段参加浙江省或杭州市中学生定向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第一名赋分为200分,名次每降低一位赋分降10分,以此类推,多个项目以单项最高名次赋分;每增加一个单项名次则赋予1、2名加20分,3、4名加15分,5、6名加10分,7、8名加5分,增加的多个项目累计加分最高为100分。
②专项素质(男生1500米、女生800米)测试:现场测试认定,测试成绩参照附件3的相关数据进行评分。(满分为200分)
艺术类
(1)歌唱(300分):演唱两首5分钟以内的歌曲,每首歌曲各占150分。(根据音准50分、节奏50分和音乐表现力50分进行评分。)
(2)视唱(100分):视唱8小节的旋律一条。(根据音准、节奏和准确度进行评分。)
(3)练耳(100分):模唱单音10个、旋律音程10组、和声音程10个。(根据模唱音准进行评分。)
面试(满分70分):
学校将组织专门的面试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根据考生的仪容仪表、思维应变、沟通表达能力和兴趣特长进行打分。
4.我校各类考生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市教育局审核后,5月13日起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和我校网站公示。
5.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合格成绩为350分。测试合格的考生(含个别生),5月22、23日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进行集中统一招生提前批志愿填报。
五、录取规则
1. 我校设定考核总成绩=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30%+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70%。
2.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我校根据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规则,按学校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成绩,在集中统一提前批招生中,按总成绩分类分项目择优录取。若考核总分相同,则以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以数学、科学的顺序,成绩高者优先。
3. 已被我校录取的特长生,将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已报志愿,纳入集中统一其他批次招生的录取。
4.若某项目符合条件的考生数未超过该项目招生计划数时,我校将酌情减少或放弃当年招生计划。

本办法由杭州第十一中学特长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317524转8320(体育类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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