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户籍制度改革具体如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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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的户籍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具体如何改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户籍制度改革是中国现代化转型中的关键,是以人为本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特大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则日益成为“户改”的重头戏。2010年以来,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历史背景下,按照中央的要求并结合重庆实际,重庆分阶段推进以农民工为主体、以稳定就业为前提的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9.2%上升到47.6%,提高了18.4个百分点,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51.6%上升到60.9%,提高了9.3个百分点。

截至目前,重庆市累计转户436.6万人、112.5万户。从区域分布看,在主城区(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落户77.2万人,占17.7%;城市发展新区落户158.8万人,占36.4%;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落户133.7万人,占30.6%;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落户66.9万人,占15.3%。随着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实施,近两年新增转户居民中,70%以上落户在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分布结构进一步优化。

遵循人口梯度转移的自然规律

重庆市把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作为解决重庆统筹城乡发展和农民工问题的关键性举措,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市长黄奇帆任组长,统筹29个市级部门在长期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于2010年8月启动了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改革启动后,重庆先后出台了46个政策性文件,目前仍在执行的有36个,其中总体政策文件6个,户口迁移政策文件5个,土地处置利用政策文件15个,社会保障政策文件7个,工作规范文件3个,形成了完善的政策文件体系。

从2010年初至2011年底,重庆根据城乡总体规划,按照宽严有度、分级承接的原则,科学制定户籍准入条件,适度放宽主城区户籍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开区县城户籍准入条件,全面放开其他乡镇户籍准入条件,畅通制度通道,积极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落户。这一阶段共转户321万人,基本解决了重庆市存量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转户以及户籍遗留问题。

重庆遵循人口梯度转移的自然规律,分区域设置转户条件,降低转户门槛,既避免了人口过度向大城市集中,也防止小城镇就业和社会管理不堪重负。

探索建立农村土地退出处置机制

2012年至7月,重庆市重点针对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三件衣服”和城市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五件衣服”,设计了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系,确保转户居民在不脱“三件衣服”的前提下享有城镇居民同样的“五件衣服”。

重庆在户籍制度改革中,注重农村土地权益的保护,不把是否退地作为参加社保的条件。农村居民转户后,在退出土地前,可以继续享受与土地相关的权益,如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征地补偿收益权等9项。同时,与身份相关的权益依据现行政策法规,依法分类予以保留,共有集体收益分配、家电下乡补贴、农村生育政策、计生奖励扶助、购房契税减免等26项。实践证明,依法维护转户居民合法财产权,有利于激发农村居民转户积极性。

在保留转户居民农村土地权益的前提下,重庆市还探索建立农村土地退出后的处置机制,对自愿退出的宅基地,可按“地票”处置变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9.67万户转户居民申请退出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地票”交易净收益的85%归转户居民所有,15%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对自愿退出的承包地,通过市场化方式加以处置利用,可以流转给亲戚朋友,也可以通过政府搭建的平台,流转给经营大户、专业合作组织,确保不闲置、不撂荒。

地票交易实现了农村建设用地的市场价值,农村资产的有效盘活,不仅带给转户居民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也探索了城市反哺农村的制度性通道。

农民工转户进城以后,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均纳入城镇保障体系。就业方面,重庆市将转户农民工纳入城镇就业服务体系,分类开展就业培训,予以创业扶持。住房方面,转户居民购买普通商品房同等享受相关税费减免,纳入公租房、廉租房保障范围。养老、医疗方面,严格按城镇职工标准,由用工单位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教育方面,转户居民子女享受城市义务教育,就近免费入学,平等接受各阶段教育。

重庆以农民工为主体落实五项公共服务,顺应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均等化的时代趋势,既增强了转户居民的城市归属感,又为如何解决农民工进城后的城市公共服务供给难题探索了可操作的政策方案。

创新人口管理“三项制度”

7月至今,重庆市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完善户籍制度改革。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建立劳动力转移对口联系、定向招工激励、*劳动力转移、转移人口落户、公共政策激励、工作协调等六大机制,优化土地要素配置等14项支撑措施,建立了转移支付分配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重庆市还创新人口管理“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制定《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划分和定位,差异化设置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开落户限制,充分释放人口红利,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有序落户城镇。二是建立居住证制度。明确了居住证的功能定位、申领条件及程序,全面梳理了居住证持有人36项权益保障,形成了《居住证管理办法(初稿)》,目前已进入立法程序。三是建立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将此项任务纳入重庆市信息化“三库四平台”建设,与其中的“自然人数据库”同规划、同部署。

推动系统化的配套改革,促进了土地、资本、劳动力等城乡要素的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引导人口“梯度转移”;设计一整套完整的政策体系,确保转户居民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保留农村相关权益,建立农村土地退出后的处置机制……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的工作思路、操作方法和政策体系,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体现了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

延伸阅读: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一、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类别,以居住证为载体,统一城乡户籍登记。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

二、申请登记常住人口条件:在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渝东南生态保护区务工经商的,租赁房屋也可申请登记为常住人口。

三、以户口性质划分的政策性福利制度将取消,清理完善教育、卫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等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今后,以户口性质对应不同标准计算赔偿数额的做法简单化地作出法院判决的方式将不复存在。

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进城务工经商人员为子女入学、就业、社保求人排队的现象将消失。

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受影响。且现阶段不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进城入落户条件。但应注意,这只是现阶段,可以预见,若发展到城乡经济差别较小的阶段,再深化改革则政策障碍会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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