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地相关材料(符合上述落户政策的人员可选择如下落户地办理):
1.申请人选择居民家庭户,需提供户主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
2.申请人选择单位集体户,需提供单位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3.申请人选择派出所集体户,需由派出所提供户口簿首页,只允许本人单独落户。
4.申请人选择租赁房屋落户的,经房主同意后,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同一房屋三年内不得重复办理落户。
5.在校生办理落户,可选择落户学校集体户,只允许本人单独落户。
落户均可携配偶、子女、父母落户。携带配偶落户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携带子女、父母落户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比如出生医学证明或单位人事档案或学生档案等)。
全沈阳市各个派出所都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