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陪产假最新规定多少天,四川陪产假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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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又名护理假、陪护假或照顾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那么2019年四川陪产假最新规定如何?四川陪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呢?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四川陪产假的相关知识。

四川劳动法对产假的相关规定

不分一孩二孩

男方也可享20天护理假

现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修正案》删除了晚婚晚育假的奖励,这就意味着晚婚目前可以享受的23天假期,或将变为3天。

虽然取消了晚育假,但生育假则有可能延长。《修正案》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也就是说,生育假、护理假不区分一孩、二孩等孩次,只要合法生育均同等享受,且生育假增加到了158天,比原来的晚育假还延长了30天。

提倡生育两个子女

两种情况还可申请再生一个

去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会常委会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修正案》根据上位法授权和国家卫计委的指导性意见,具体规定了照顾生育的两类情形为病残和伤残。《修正案》第十三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但并没有放任生育,保留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修正案》第三十四条将征收对象缩减为两种: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计征标准与原条例保持协调一致,原来是对生育双方合计按计征基数6~8倍征收,现在对生育双方各自按3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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