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漳州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起,漳州市将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实施补贴,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120元。同时,对全市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15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100元。
据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符合对象的残疾人可由本人持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