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方案(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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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推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按照《省司法厅  省法宣办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黔司通〔2020〕28号)要求及厅领导批示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和宣传引导制定出台《社区矫正法》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带动全社会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制度,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及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活动安排。

1.开展线上答题活动。即日起至6月30日,厅属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民警职工通过“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社区矫正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并以民警职工答题最高分为准填写《答题情况表》(见附件1)于6月30日前报厅普法办。答题方式为:①微信搜索“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点击关注公众号;②进入公众号,点击底部中间菜单“有奖竞答”,进入活动封面进行信息注册登记,注册时除姓名昵称外,其他信息应真实有效,昵称不得使用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带有侮辱语言的不当昵称,否则将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③注册完毕后点击开始答题,每次随即抽取10道题,每题10分,每人每天可以参与答题两次,分享朋友圈可增加一次答题机会;④答题超过80分可以参加抽奖,奖品为随机微信红包。

牵头单位:厅法制局

责任单位:厅属各单位

2.开展网络宣传。在厅网主页、“贵州公安”微博以及对外门户网站、“贵州警事”“贵州刑警”“贵州禁毒”“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等微信公众号上集中发布《社区矫正法》具体内容(见附件2)和贯彻实施情况,鼓励制作微视频、微动漫开展线上宣传。相关宣传情况(视频、截图、链接等)于6月15日前报厅普法办。

牵头单位:厅法制局、政治部宣传处

责任单位:厅指挥中心(办公室)、刑侦总队、禁毒总队、交警总队

3.开展在线学习练习活动。厅属各单位组织本部门民警职工登录“法宣在线”APP完成《社区矫正法》专题学习,并完成相应练习,填写《在线学习练习情况表》(见附件3)于6月20日前报厅普法办。学习及练习方式为:①通过在线学法考试账号登录“法宣在线”APP,点击底部“课程”菜单;②点击“必修课”,最后一栏“《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专题”,进行学习和练习,学习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练习分数不少于40分。

牵头单位:厅法制局

责任单位:厅属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社区矫正法》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任务,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是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省厅普法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厅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注重宣传成效。厅属各单位要在落实各项宣传任务基础上,认真总结本部门宣传范围、亮点和数据,进一步突出实效、营造氛围、延展深度、提升广度,全方位展示宣传成效。

(三)及时报送信息。厅属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应按时报送厅普法办,开展宣传活动的新闻报道、微信消息、简报材料等资料应第一时间报送。

附件:1. 答题情况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3. 在线学习练习情况表

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良庆区司法局于2020年5月18日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方案》并将2020年6月列为良庆区《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月。宣传形式以组织宣讲培训、发放宣传材料、入校入户宣传、悬挂宣传标语、组织集中教育学习为主,通过多元化、多渠道、多角度的方式以点带面全方位开展宣传行动。为积极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良庆区社区矫正工作不断高质量发展,良庆区司法局结合实际开展了以下宣传行动:

一、组织宣传动员,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精神。

2020年5月27日下午,良庆区司法局举办了《社区矫正法》宣讲培训及动员大会,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业务骨干共4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及动员大会。本次大会要求各司法所、各股室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方案认真实施,积极组织动员,切实做好宣传活动,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指导,确保《社区矫正法》等宣传活动工作取得实效,同时邀请城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本次宣传月活动。

二、结合社会形式定制宣传材料,实现多元化宣传

为使得宣传更加深入人心,良庆区司法局根据不同社会群体定制了不同的宣传材料,例如为社区群众定制了《社区矫正法》图解,政企机关单位定制了热点问答,在校师生定制了宣传漫画,为企业员工定制了宣传海报,同时采用悬挂横幅、滚动电子屏形式营造宣传氛围。共定制纸质版宣传材料7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播放滚动电子屏30余次(条),投入各项宣传经费3万余元。

三、加强宣传力度,深入学校社区联合开展宣传行动。

2020年6月19日、23日,良庆区司法局宣传组联合城区各部门分别到良庆镇中心学校、那陈镇社区街道、大沙田景华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向师生、社区群众发放矫正法宣传漫画、图解手册、热点问答海报等共4000余份,解答师生、社区群众法律问题30余人次,同时组织宣传小队深入市场对摊位店主开展宣传。

四、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积极参与宣传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法》的教育学习,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改造意识,良庆区司法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了集中学习计划,要求各司法所组织矫正对象分批次集中到司法所教室学习,并通过现场讲课、分发学习资料、朗读条款、观看宣传视频等形式深入学习《社区矫正法》制定的责任和义务,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宽容,强化自身改邪归正的意识,为解矫后顺利融入社会奠定基础。

五、积极参与创城活动,用实际行动向社会展示改造成果。

(1)、司法行政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方案(三篇)

(2)、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南宁市“创城创卫”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6月29日,良庆区司法局组织117名社区矫正对象组成临时街道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创城活动,将“创城创卫”活动与《社区矫正法》宣传相结合,以实际行动向社会展示社区矫正改造成果,同时通过参与创城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不但感受到了劳动的艰辛,还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赞许,提高了他们加强改造的自觉性和信心,为今后的接受改造融入社会增加了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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