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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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为做好我市“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根据《广东省减灾委员会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减灾委电?2016?1号)要求,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的主题,牢固树立综合减灾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梳理和深入分析城市面临的灾害风险,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统筹考虑防灾减灾问题,着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重要建构筑物和场所等的设防水平,加强城市和农村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增强城市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深入开展一系列防灾减灾活动,营造人人关注灾害风险、人人参与防灾减灾的社会氛围,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减灾委具体负责活动的总体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国家、省减灾委工作部署和本方案要求,各镇街、市减灾委成员单位结合我市实际和单位职能,开展本镇街(单位)防灾减灾日活动各项工作。

三、活动主题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活动主题为“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

四、活动时间


按国家减灾委统一部署,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我市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在宣传周期间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防灾减灾日现场宣传活动

5月12日(星期四)当天,在莞城东门广场(人民公园东门)开展防灾减灾现场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在现场设点,派发宣传资料,接受社区群众咨询,向社区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市减灾委办公室负责)。二是摆放消防宣传展板,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向社区群众介绍各种消防器材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并进行现场演示(市公安消防局负责)。三是搭建救灾帐篷,开展应急救护演练,针对轻微烫伤、骨折、脊椎损伤、出血、心肺复苏等,现场开展救护演练,并邀请群众共同参与(市红十字会、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市应急避灾中心负责)。四是组织社工机构广泛参与,开展防灾减灾知识问答宣传活动,展示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成果(相关社会组织)。

(二)开展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媒体播放防灾减灾知识公益广告,电视台有关频道播放系列宣传标语、广告每天不少于8条(次)(市委宣传部、东莞日报、东莞广播电视台、减灾委成员单位、各镇街负责)。二是向公众开放气象天文科普馆,通过声光影电的专业科普展项向观众展示气象灾害的形成机理、防御知识等(市气象局负责)。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推送安全教育宣传动画片,开展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周活动(市教育局负责)。

(三)开展“防灾减灾”科普活动

一是举办东莞2016“科普讲座进校园??应急避险系列活动”,组织气象、地震专家开展知识科普讲座(市科协、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局主办,市图书馆、科学馆承办)。二是结合农民工业余学校和“平安卡”培训考核工作,对建筑从业人员进行防灾减灾宣传(市住建局负责)。三是在各镇街广电站、文化广场电子大屏幕及各村(社区)、相关单位播放《功夫龙学消防》等消防知识短片、消防安全FLASH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提示(市公安消防局、相关镇街负责)。

(四)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对工厂、学校、市区居民住房、宾馆、福利机构及商场、医院等各类公众设施进行安全排查,组织灾害应急救助演练,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市公安消防局、市人防办、市交通局、各镇街负责)。二是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联合媒体开展地质灾害防灾专题宣传活动(市国土资源局、各镇街负责)。三是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建筑安全、校园安保“三防”、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15所学校完善健全地质灾害防范的工作机制,加强隐患排查(市教育局、各镇街负责)。四是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排查干旱、洪涝、农作物病虫害、红火蚁疫情等灾害风险隐患并开展内涝点应急演练(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各镇街负责)。五是在各森林公园派发宣传画册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市林业局、相关镇街负责)。六是实施渔港检查,全方位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市海洋渔业局、相关镇街负责)。

防灾减灾日活动期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根据辖区和行业主要灾害风险特点,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动员社区居民、社工、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重点做好城市交通、学校、医院、居民区、大型商场、火车站、影剧院、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损失(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各镇街负责)。

(五)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

一是开展工厂、学校、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地消防演练,并通过媒体、网络宣传消防知识(市公安消防局负责)。二是组织全市中小学师生集中开展地震疏散演练(市教育局、市地震局负责)。三是开展户外应急救护、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红十字会、市环保局负责)。四是在商业住宅楼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建筑工地“防灾减灾日”暨工伤预防应急救助演练(市住建局负责)。五是开展机动指挥所紧急出动、远距离拉动、开设与撤收;利用综合融合系统融合短波、超短波、卫星等多种通信手段,实现音视频等信息互联互通的指挥调度功能;开展“三位一体”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指挥调度(市人防办负责)。六是组织开展启动应急响应桌面演练,针对汛期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启动内部应急响应(市三防办负责)。七是底前修编《东莞市粮食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市发改局负责)。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地震、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等灾害以及火灾、煤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和综合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有条件的基层单位要组织社区居民、工厂企业职工等参与应急救灾和疏散演练,强化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各镇街负责)。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主题,参照市的做法,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和工作措施,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抓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的落实,确保今年防灾减灾日活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工作经费

防灾减灾是一项常态化工作,需要落实经费保障。各镇街要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设备设施和救灾装备的经费投入,建立防灾减灾经费保障制度,保证防灾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三)做好工作总结

市内各主要媒体要加强对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扬防灾减灾日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各镇街、市减灾委成员单位要对今年防灾减灾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5月1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减灾委办公室(OA地址:民政局救灾和社会救助科邮箱,联系人:杨红、伍志,联系电话:22832541、2283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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