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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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实施方案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优秀的艺术作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艺观,通过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创作活动,推出更多优秀作品,歌颂党、歌颂祖国,缅怀革命先烈、民族英雄,表达临淄人民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崇高愿望,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激发人们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热情,为推动我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加快文化名城建设作贡献。

二、主办单位

第十三届齐文化节领导小组

三、牵头单位

临淄区委宣传部

临淄区文联

四、承办单位

临淄摄影家协会

临淄作家协会

临淄书法家协会

临淄戏剧曲艺家协会

临淄民间文艺家协会

临淄区农民书法美术研究会

临淄民间艺术馆和画廊联谊会

齐鲁古玩商会

临淄音乐舞蹈家协会

临淄区老干部书画学会

临淄区诗词楹联学会

临淄诗社

五、作品内容

以纪念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主题,注重挖掘本地革命历史文化资源,创作出表现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表现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重要节点、重要事件的作品,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指引下,艺术家践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的赞颂伟大祖国、描绘美丽临淄、弘扬齐文化的作品。

六、作品形式

1、文学创作类: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等;

2、书法美术摄影类:包括书法、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摄影、动漫、剪纸、工艺等。书法、国画以四尺整张竖幅为主,摄影作品不低于 500 万像素,特殊情况和其它艺术形式的规格,可协商决定。

3、音乐舞蹈曲艺类:音乐、戏剧、舞蹈、话剧、小品、情景剧等。

七、创作要求

作品风格不限,可以是近几年创作或发表过的优秀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1、注重主题性。创作内容必须紧紧围绕纪念建党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凡是与主题无关或关系不大的作品均不在评奖之列。

2、注重原创性。作品的内容及所用素材应为原创,不得侵犯著作权、知识产权和其他专有权利。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3、注重思想性。作品基调应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

4、注重艺术性。鼓励艺术风格的多样性和艺术表现的感染力,见人、见物、见精神,避免概念化、说教式,力求符合大众审美习惯。

八、活动有关事项

1、本次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小说、诗歌、散文、剧本、报告文学、美术、摄影、民间工艺、戏剧、曲艺等创作,截稿日期至6月10日。评选工作由第十三届齐文化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届时将邀请专业人士组成评委。6月11日至6月13日,对第一阶段报送的作品进行初选、复选,最后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所有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第二阶段,组织书法家对诗词作品进行二次创作,书法作品截稿日期至6月20日。

2、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分别于“七一”和第十三届齐文化节期间专题展出,并出版作品集,每位作者可获赠3本。

3、音乐舞蹈曲艺类优秀作品将在第十三届齐文化节期间进行展演。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获奖作品不退稿。

九、征稿时间

4月21日至6月10日

十、投稿方式

1、文学创作类作品和摄影作品请将作品word文档或压缩文件发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纪念建党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稿件、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2、书法美术类作品请将作品直接报送或邮寄至区行政办公中心,,信封上请注明纪念建党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字样。

3、音舞曲艺类作品以光盘形式报送,或将作品拷贝到现场提交。

十一、其它事宜

1、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2、本方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关于下发《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妇联,扩权强县试点市妇联:

按照全国妇联《关于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的方案》要求,省妇联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的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吉林省妇联关于在全省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的方案

今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大力弘扬长征精神和民族精神,省妇联决定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开展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的总体部署,着力宣传红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艰苦卓绝的光辉历程,着力宣传伟大的长征精神和民族精神,着力宣传长征中女红军的革命故事和光辉事迹,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弘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激励和动员全省广大妇女和家庭紧密*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安排

1.以网上“巾帼心向党”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展各项网上纪念活动。在网上“巾帼心向党”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围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以“弘扬长征精神、决胜全面小康”为主题,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一是开展网上留言活动。在全国妇联开设的“感恩祖国感恩党”栏目,组织广大妇女和家庭围绕弘扬长征精神、全面建设成小康社会进行留言。要充分发挥网评员网宣员作用,每人至少留言1次,二是开展网上纪念活动,以重走长征路、巾帼建新功为主要内容,各地新媒体要策划设计h5作品,以互动的形式开展网上纪念活动。三是开设网上学党史栏目,8月起全国妇联将突出展现关于红军长征方面的史料。各地妇联组织开展的系统纪念活动将及时在专题网页上滚动发布。

2.红军后代巡回讲演活动。各地妇联组织红军后代向广大妇女群众讲述父辈在参加长征途中艰苦卓绝、不怕牺牲、排除万难、争取胜利的革命事迹,同时也分享自己在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下,在红军长征精神的激励下,艰苦奋斗、建功立业的实际经历,现身说法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伟大祖国。

3.开展参观瞻仰革命先烈纪念场馆活动。各地妇联利用各地革命纪念馆,特别是市、县级妇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参观、瞻仰等纪念活动。通过组织广大妇女参观瞻仰、开展座谈等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铭记党的恩情、歌颂伟大祖国。

4.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组织对健在的女红军老战士、老同志的走访慰问活动,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各级妇联媒体以及新媒体配合做好对女红军和老同志的宣传报道工作。

5.组织宣传报道。发挥各级妇联新媒体作用,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期间,通过开设专栏、专版、专题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有计划地刊发反映红军长征的背景资料、纪念文章、回忆录、评论员文章和相关新闻报等。

三、活动要求

1.把握正确导向。各级妇联在开展纪念活动时,要注重宣传内容的准确,舆论导向的正确。在宣传女红军的时候,凡是涉及红军长征的重大历史问题,必须按照《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把关。同时密切关注网上留言和舆论动态,杜绝传播错误的思想观点。

2.突出思想内涵。要大力挖掘红军长征胜利蕴藏的丰厚教育资源,突出性别视角,特别要深入宣传长征中的女红军、女革命家的英勇事迹及其为长征胜利作出的贡献、付出的艰辛,弘扬她们乐观勇敢、信念坚定、创造奇迹的长征精神,宣传她们救国救民、不惧艰险、勇于牺牲的革命精神。通过网上网下同频共振,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群众传承红色传统,弘扬长征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

3.调动群众参与。纪念活动要立足基层,立足妇女,为广大妇女群众搭建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平台。各地妇联要结合实际,充分挖掘现有红色资源,因地制宜的组织开展走访慰问、红军后代巡讲、参观座谈等纪念活动,并认真组织开展网上“巾帼心向党”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的系列纪念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把基层妇女群众吸引凝聚到纪念活动中来,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4.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妇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任务、认真组织落实。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以举办纪念活动之名铺张浪费、发放纪念品,要突出思想内涵,确保务实节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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