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三八妇女节表彰大会的通知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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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庆祝三八妇女节”表彰大会的通知【1】

机关妇工委:

为隆重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6周年,市妇联决定于3月4日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7周年暨表彰大会,并举办“巾帼共筑中国梦•同心聚力创未来”文艺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X年3月4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文博中心B座(西)三楼河套文化艺术中心

三、参会人员:

1.邀请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部分正处级以上女领导干部;

2.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妇联主席,市直机关妇工委主任;

3.各旗县区及市直机关受表彰的“三八”红旗集体和红旗手、先进基层妇联组织;市直机关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妇女工作者、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4.“巾帼共筑中国梦•同心聚力创未来”文艺汇演参演人员及领队;

5.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妇委会负责人及部分妇女代表(分配名额附后,不包含受表彰人员及演出人员);

6.市妇联全体人员、临河区妇联全体人员。

四、会议要求:

1.市直机关各类受表彰集体及个人由市妇联负责通知参会,各旗县各类受表彰集体及个人由旗县妇联负责通知参会;

2受表彰人员及参会人员请着工作制服参会,少数民族受表彰人员及参会人员请着少数民族服饰参会;

3.“巾帼共筑中国梦•同心聚力创未来”文艺汇演的参演人员请于3月3日下午3点在文博中心B座(西)三楼河套文化艺术中心进行彩排,需自备伴奏音乐及背景图;

4.各单位请接此通知后,组织有关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

5.各类参会人员请提前二十分钟到场,按照指定位置有序入座。

2017“庆祝三八妇女节”表彰大会的通知【2】

各分工会:

根据“三八”节活动安排,定于3月7日召开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巾帼建功”活动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X年3月7日下午13:30

二、会议地点:一教117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学院领导、党委常委、巾帼建功活动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女处级干部、各分工会主席和部分女教职工、女大学生代表

四、相关要求:

1、请参会人员在13:20前入场完毕。

2、请参会人员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在指定位置就座。

3、请各分工会主席认真组织好本分工会的参会人员按时参加大会,保证出勤人数。

附:《参加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巾帼建功”活动表彰大会女教职工代表人数分配表》

2017“庆祝三八妇女节”表彰大会的通知【3】

各部门、各单位:

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7周年,进一步激发全校女教职工在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中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热情,校工会决定召开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巾帼建功工程”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3月13日下午14:30

二、地点:南校区机械馆报告厅

三、出席人员:各党委(总支)书记、校女工委员会委员、分工会主席、“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示范岗”负责人、各分会女工委员和女教职工代表等。

四、有关要求:请各单位落实好参加会议人员,并提前10分钟在指定位置就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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