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成都产假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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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各省市在执行上述规定时,可酌情修改,但修改结果不能低于规定天数。那么成都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成都产假国家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二、成都产假多少天

1、四川新计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2、给予其配偶20天护理假(陪产假)。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成都这个地方的产假一般来说最少有98天,最终的天数有158天左右,而且他的配偶还有陪产假大概在20天,这个产假是女性员工在公司中必须享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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