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新疆日前发布的《自治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5—)》明确,到,新疆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个残疾孩子都尽可能接受适合的教育。
新疆提出,经过3年努力,逐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具有新疆特色的特殊教育体系,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畅通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解决50%左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问题。
新疆规定,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要达到每年4000元,提高到每年6000元,其中,特殊职业教育学生的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