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京考高招〔2020〕12号),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2015年9月至2020年8月是连续,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学生从高等职业学校高职毕业后,可参加优秀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段学习的推荐与考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