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首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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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3日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日前正式成立。这意味着检察机关四级未检机构组织体系基本构建完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成立未检办有利于将原来分散在检察机关内部各个业务部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司法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集约化和专业化,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体系建设。

据介绍,最高检未检办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综合业务指导;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活动的个案指导;调查研究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范和机制的意见等。

在最高检的推动指导下,截至目前,已有12个省级检察院和960多个市级检察院、基层检察院成立了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此外,安徽、河南、辽宁等地的一些市级检察院,将辖区内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统一指定一个基层检察院办理,有力地促进了未成年检察专业化建设。

各级检察院还普遍建立了“捕诉监防一体化”的特殊工作模式和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庭审教育等一系列特殊工作机制,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

“许多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与其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密切相关,独立未检机构的建立并实行独立评价体系,有助于及时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问题并依法进行督促、干预,有利于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宋英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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