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以整体质量提升推进招生入学公平
一、2015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落实政府责任,实现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全覆盖
坚持县区政府主导和市级行政统筹原则,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职责,依法予以保障,实现了公办小学100%、公办初中100%划片就近入学的目标。2015年,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共5.3万人报名,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近1.7万人,约占招生总人数的32%,比增长了近9个百分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100%都有一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二)准确把握政策,推进招生工作稳妥实施
多年持续坚持学区制入学办法,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或九年一贯对口直升的入学方式,开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建立特殊儿童少年筛查、安置制度,安排特困家庭子女入读希望学校,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三)运用现代手段,确保招生程序规范公平
我市从2010年以来,一直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了全市招生入学网上报名、电脑派位和起始年级均衡分班,做到了招生入学所有环节、信息和流程公开透明。经过多年的不断完善,招生流程更加简便,程序更加规范,全面实现了阳光招生、阳光入学,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四)创新管理模式,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08年,长春市在吉林省率先启动大学区管理模式改革,通过优质带动薄弱,实现共同发展。目前,大学区管理已实现全覆盖。为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把每一所学校都办成百姓身边的好学校,从2013年起,我市依托大学区管理平台,实施“三项评创”,打造“三个一百”,即:100余所“教学常规管理达标先进校”,100余所学区“新优质学校”,100余所“三星素质教育发展特色校”。随着“三项评创”活动的深入推进,一大批原来的薄弱学校办学质量持续提升,办学影响力和百姓认可度不断提高,学区生源实现了大幅回流。立足“一个不差,一个不少”,大学区改革成果不断累积,我市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目前中心城区优质资源达到80%,百姓在家门口“上好学”的意愿也逐步得以实现,“择校难”“学区房”等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五)改革考试评价,科学引导生源合理分流
一是尝试管、办、评分离,建立大学-政府-中小学校合作发展的“U-G-S”协同发展模式,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有效推动区域学校办学质量协同发展和优质发展,逐步实现适龄儿童少年从“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二是深化中考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断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完善初中推荐生招生办法,使每一个孩子都有机会通过推荐方式进入适合自己的高中学校,从而有效控制大量小学毕业生涌入所谓名校、大校的问题,倒逼小升初生源合理分流。
(六)强化保障机制,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
建立工作推进制、信息公开制、逐级通报制、公开承诺制、两级监管制、多元监督制、督导评估制、问责处罚制等八大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办法,堵住“关系生”“人情生”漏洞,坚决遏止招收年龄不足学生、通过考试招生等违规行为,使全市中小学招生秩序有了显著改善。
二、主要措施
,我市将在确保政策连续性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十六字”工作思路,即:提高质量、促进均衡;强化规范、确保公平。通过整体提升中小学办学质量和水平,不断缩小区域间、校际间差距,大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从根本上推进招生入学工作良性发展。同时,以根除招生工作不正之风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舆论正面引导和社会监督力度,大力践行教育公平,推动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社会稳定。
一是继续推进学区制入学,结合实际,继续探索多校划片入学办法,实现公办小学100%、公办初中100%划片入学目标。
二是继续坚持免试入学,实现招生入学与各种学科竞赛和笔试、面试等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相分离。
三是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公办学位派送,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四是继续实行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继续实行民办初中部分学位电脑派位,使所有学生拥有平等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
五是继续实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推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六是继续禁止以特长生方式招生,推进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七是继续做好特殊群体入学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零障碍”入学,做好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及各类优抚对象的招生入学工作。
八是继续实行电脑均衡分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全面保障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