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试行)》,鼓励各级政府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和基金,并在政策扶持、自主招生、师资队伍建设、法人治理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新政策,进一步拓宽社会力量发展民办教育的途径和领域。
甘肃提出,各级政府要将民办学校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民办幼儿园和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执行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支持民办学校参与招生制度改革,年度增量招生计划向办学条件优良、质量高、有特色的民办学校倾斜。甘肃同时规定,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科研立项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甘肃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5年底,该省有各类民办教育机构2558家,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资产已达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