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以才成,业由才广。”5月30日,*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我国要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关键是要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和潜力。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笔者粗略统计了一下中央政府2015年出台的关于高校创业政策文件就有十项之多,各高校关于创业创新教育的具体举措和休学创业的规定也逐步落实,极大调动了高校教师、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创新创业教育已成为推动和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并将对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同时也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
另一方面,如何理解并贯彻落实好大学生双创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不应成高校“独角戏”,需要学生、教师、高校、社会的互动,共同培育创新创业的社会文化环境。从实践和调研看,目前高校双创教育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部分教师与学生对创新创业教育目标与内涵的理解存在偏差,忽视了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目标应该是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科学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尚未树立,政府、社会及高校对创新创业教育认识存在简单化、片面化、功利化倾向;二是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创业政策存在针对性不强、落地难、政出多门等问题,尽管多部门出台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但没有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各部门间缺乏配合,资源条块分割,难以形成合力;三是大学缺少专业化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四是产学研协同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机制尚未形成。企业为高校提供创新创业实践条件的积极性不高,企业优秀管理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高校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还存在人事制度方面的障碍。
目前我们的政府利用行政手段正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但如何使全社会自下而上地自觉形成鼓励创新、自觉创新的氛围,真正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仍然需要我们深刻思考!大学生创业意识的培养和创业能力的锻炼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具备创新意识的创业群体培育需要长期系统的教育引导和思想浸润。高校在“双创”中仍需不断解放思想,勇于革新,与全社会一道培育创新创业的社会文化环境。
首先是转变人才培养观念,系统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政府、高校要建立一种面向全体学生、贯穿全程培养的创新人才培养新理念,构建与高校办学定位相适应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意识与能力。施一公教授认为研究型大学从来不以就业为导向的观点是值得我们深思的。目前我们应该警惕盲目跟风和冒进,双创教育的核心是创新意识教育!不能将创业的“业”简单理解为“企业”,不能盲目鼓励学生脱离基础知识和专业学习而过早介入创业实践,不能过于强调创业知识和技能训练而忽视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高校双创教育要以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实践能力为根本目的,重点放在“教育”上,而不是“创业”上。
其次,政府在出台双创高校教育政策时加强协调性。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对国家以及地方支持创业创新的政策进行系统梳理,避免政策雷同、冲突等现象的发生,保障相关政策的针对性和协调性。一方面要增强大学生创业服务政策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需切实降低大学生创业服务政策的条件限制。在完善和梳理各项政策的同时,对大学生创业政策的落实也需要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政策的良好实施。为大学生专项创新创业资金使用“松绑”,按资金的非盈利性属性进行管理,使专项资金成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经费,不能绝对地按照高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第三是要充分利用我国社会制度的优势,建立政府统筹、高校引领、企业深度参与,政产学研协同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新机制,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企业人才进入高校开展创新创业课程教学、指导服务。鼓励和引导高校、企业、科研院所、项目投资机构为大学生提供科技型、成长型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者给予资金支持。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创新体系,在科研过程中加强学校与企业间的沟通、联合,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
第四是加强创新创业文化培育工作,实现培养创新创业能力与培育创新创业文化“齐步走”。高校要致力于创新创业型校园文化建设,将创新精神和创业教育的意识植入教职工和学生心中,成为学校重要的办学理念。社会环境方面要加强舆论导向,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形成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和“创业有为、劳动光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