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小学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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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教育局今天发布《长沙市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六项规定(试行)》,要求学校要以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不争论、不观望、不懈怠,克服一切困难和阻力,积极转变教育理念,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长沙要求,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时30分,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个小时;开足、上好体育课,安排好大课间活动或课间操、眼保健操,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阳光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严禁学前教育“小学化”;小学阶段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不得提前和加快教学进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

长沙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原则上控制在每天1个小时内,不得布置超越小学生能力的作业(如给低年级学生布置“电脑小报”和“手抄报”之类的作业,布置奥数类拓展作业),切实减少简单记忆、机械重复的练习。教师对布置的作业做到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不得布置由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书面作业(如各种评比、评奖活动组织孩子通过微信投票点赞)。

长沙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不得组织小学阶段的统一考试,每学期可由学校组织不多于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的考试,考试内容不得超出课程标准。学校不得集体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或按成绩给学生排名次。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倡导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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