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水平县级政府不能开空头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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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月22日举行的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推进会上,山西强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级政府是责任主体,县级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确保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规划目标。对近3年中有两年存在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不达标的县实行“一票否决”,要求县级政府不开“空头支票”,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水平。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责任是主导,经费投入是保障,队伍建设是根本,改革创新是条件,内涵发展是基础,安全稳定是前提。”山西提出,要把大幅增加教育财政投入作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关键,严格落实法定的“两个提高”“三个增长”要求。

会上,山西从“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教育投入,确保保障到位;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薄弱环节,加快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加强学校管理,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强化教育督导,从严坚持标准,不断完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等四个方面作出明确部署。

山西要求,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政策指导上重点考虑,优先安排。要层层分解任务,纵向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横向明确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编办、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的职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内外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

山西提出,各市、县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多方面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按照目标规划时间表和路线图的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及早制订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努力程度,提升公众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确保今明两年34个县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并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目前,山西已有85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山西要求,已经通过国家认定达标的市、县,同样要坚决执行“三个增长”政策,巩固现有成果,确保国家监测指标控制在标准范围内,在推进优质均衡、市域均衡上持续发力,严禁均衡水平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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