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校园欺凌怎样有力又有序 ——访知名教育事务律师雷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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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嘉宾 雷思明 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教育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出版《给教师的60条法律建议》《校园安全制度手册》《安全教育指导与实践》等多部学校普法著作。

近些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在各地学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损害了部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引起了广大学生家长的忧虑,也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11月22日,长期致力于教育法律问题的研究和实务处理工作的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雷思明律师,以个人名义发布了国内首个《校园欺凌防范与处理操作指引》,旨在帮助、引导学校有效预防与合法、规范处理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欺凌行为。

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如何认定?怎样防范校园欺凌?怎样才是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处理程序?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近日专访了雷思明律师。

校园欺凌有哪些危害?

记者:作为一名律师,您以一己之力制定并发布《校园欺凌防范与处理操作指引》,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校园欺凌有哪些危害?

雷思明: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校园欺凌让我忍无可忍;二是我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下,我可以做一些个人的努力,尝试着来帮助学校更好地应对校园欺凌。

先说第一个方面,校园欺凌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它可能发生在我们自己的身上,或者我们的子女、我们的亲属身上,或者我们身边其他人身上。以我自己为例,学生时代,我欺凌过别人,并为此内疚、后悔过;也被别人欺凌过,但因为我成绩非常好,很快在群体中找到了自己的地位,没有让它对我产生消极影响。工作后,我当过几年的中学教师,目睹和处理过一些极其严重的欺凌事件。后来做了律师,我长期关注、研究、处理教育领域特别是校园安全领域的法律问题,代理过因为触目惊心的校园欺凌而引发的诉讼案件,一个小学三年级学生,长期受到校园欺凌,导致了心理障碍和人格异常,10年过后直至上了大学,仍然无法释怀,想尽办法要把学校告上法庭。近些年,在新闻媒体的重视和介入下,校园欺凌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再说第二个方面,应对、防治校园欺凌的责任主体是多元、多层次的,包括国家的法律、政策层面,包括教育管理部门的领导、指导、监督层面,也包括学校的教育、管理、处理这样的微观层面。每一个层次的主体,都有自己的职责所在。其中,学校是绝大多数学生欺凌事件的第一现场,也是欺凌现象防治的直接责任主体,是主战场。学校应当根据法律、政策以及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防治校园欺凌的规章制度,这是防治校园欺凌的关键。

目前,很多学校由于各种原因,并未制定反欺凌校规;也有的学校虽然制定了,但流于形式,可操作性差,并未在实际中发挥作用。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希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尝试着制定一个合法合规、具备可操作性的校园反欺凌制度,供学校参考、借鉴并加以改进,引导学校通过加强校园反欺凌制度建设,从而有效防治校园欺凌现象,这是我制定《校园欺凌防范与处理操作指引》的初衷。

记者:校园欺凌的危害很大,社会各界呼唤加大对欺凌者的惩处力度。前不久,北京5名未成年人因校园欺凌被判刑,引起了舆论广泛关注。对此,您怎么看?

雷思明:目前,校园欺凌现象已经引起了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法律界也开始讨论是否需要通过完善立法来加大对校园欺凌的防治力度,一些地方的司法机构已经在个案的处理中运用刑事手段追究极端欺凌事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前不久,北京市5名青少年女学生因为在学校宿舍里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生,其中一名女被告人用手机拍摄了羞辱、殴打视频,并在自己的微信群内小范围进行了传播。欺凌事件导致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案发后,这5名被告人被依法提起了公诉,随后被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十一个月或一年的有期徒刑。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伤害,同样难逃法律的制裁;也警示那些顽劣的孩子,不要去欺凌别人,否则就有可能走向犯罪的深渊,让自己付出沉重的代价。

校园欺凌如何认定?

记者:在您看来,什么是校园欺凌?

雷思明: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对校园欺凌的定义作出界定,参考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的相关内容,以及学界的研究成果,我把校园欺凌定义为:发生在学生之间的,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的,恃强凌弱,给他人造成身体或精神上的痛苦的欺负、侮辱行为。其中,“学生之间”是主体身份特征,“蓄意或恶意”是主观特征,“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是客观手段特征,“恃强凌弱”是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特征,“造成身体或精神上的痛苦”则是后果特征。

记者:哪些学生容易成为校园欺凌者?哪些学生容易成为被欺凌者?

雷思明:以下几类学生容易成为欺凌者:性格强势、霸道、较以自我为中心的学生;崇尚暴力、缺乏同情心的学生;平时常有抽烟、喝酒等违纪行为的学生;非正式小群体中的领头人。对于有欺凌他人倾向的学生,学校、班主任和其他教师平时应当对其加强关注和管理,必要时应为其建立专门的行为管理档案。

而以下几类学生容易成为被欺凌者:在生理发展上比较迟缓或弱小的学生;存在身体障碍或智力障碍的学生;性格比较内向、害羞、胆小的学生;性格不合群、缺少朋友的学生。学校、班主任和其他教师平时应当对其加强关注,给予更多关爱,并注意培养其自信心和交往能力。

记者:如何将校园欺凌与同学间一般的打闹、开玩笑、闹矛盾区分开?

雷思明:校园欺凌的形式一般可以分为肢体欺凌、语言欺凌、关系欺凌(亦称社交欺凌)、网络欺凌四类。校园欺凌与学生间一般打闹、开玩笑,可从3个方面进行区分:一是主观态度方面,施加行为的一方在主观上是否出于恶意、蓄意。恶意,强调明知行为会给对方造成伤害却执意去实施;蓄意,则强调行为非一时兴起,而是有计划、长时间地去追求。二是行为的持续时间长短和次数方面,施加行为是否具有持续性、反复性的特征(极端的欺凌行为可以不要求具备这一特征)。三是被施加行为一方的主观感受方面,是否感到被冒犯,感到痛苦,不希望发生这种行为。

对于以上3个方面,回答均是肯定的,则确定属于校园欺凌。

记者:对于是不是校园欺凌,有时会存在争议。那么,校园欺凌的认定主体应该是谁?如何认定?

雷思明:谁负责处理,谁就负责认定,当然,这样的认定不一定就是权威的、没有争议的,也不一定就是最终认定。认定主体只有抛弃私利,严格依照校园欺凌的定义和内涵,查明行为的客观事实,所做出的认定才有可能获得当事方乃至社会公众的认可。在认定校园欺凌的时候,应当特别重视受害一方的主观感受,如果受害方感到自己被冒犯,感到屈辱和痛苦,那么很可能构成了欺凌。

校园欺凌如何防范?

记者:得知发生了校园欺凌行为以后,班主任应该怎样应对?

雷思明:其一,班主任平时应当通过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在班集体中营造一种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氛围和环境。其二,要善于发现班级里发生的学生欺凌“苗头”并及时予以处理。这需要班主任深入到学生当中,了解学生间的人际关系情况。还可通过设立紧急事件报告员或者设立班级日志等方式,及时掌握学生间发生的欺凌行为。其三,发现学生间的欺凌行为后,班主任要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理,要正视学生欺凌问题的危害性,不能只是将其视为学生间的打闹、玩笑而无所作为。

记者:对于学校来说,应该怎样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雷思明:预防校园欺凌,学校应当从日常教育、安全管理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着手进行。学校、班级平时应加强校园文化、班级文化建设,营造团结、友爱、平等、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和班级文化。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对学生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明是非、知礼仪、珍爱生命、尊重他人、遵纪守法、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良好品质。

学校要按照国家规定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的专题教育,利用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活动、班会、板报、知识竞赛、参观实践等多种渠道,通过呈现典型案例、设计问题讨论、组织角色扮演、学习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培养同理心和共情能力等方式,让学生认识到欺凌行为可能给被欺凌者及其家庭造成的伤害后果,明白欺凌他人是违纪甚至违法的行为,是要受到教育惩戒甚至法律制裁的;也让被欺凌的学生明白,受到欺凌并不是自己的过错,要及时告诉教师和家长,向师长求助并不丢脸,相信他们可以帮助自己渡过难关。

学校还应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发放专题宣传材料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的知识,督促其增强监护人责任意识,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教育子女既不要对他人实施欺凌行为,又要学会保护自己免受他人欺凌。

记者:有调查表明,课间休息时间、午休时间、没有老师看管的活动课时间、放学后以及上下学途中,是校园欺凌的高发时段,而学校厕所、学生宿舍、操场、楼道、教室、校门口及周边则是校园欺凌的高发区域。对于这些高发时段和高发区域,学校应该做好哪些预案?

雷思明:学校应当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于学校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时间段内和空间范围内,在校园欺凌高发时段,重点安排教师在校园欺凌高发区域值班、巡逻,及时发现、制止学生之间的欺凌行为,并做好教育和上报处理工作。

平时,学校应当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打火机、棍棒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校园内安装高清摄像头,在不侵犯学生隐私权的情况下,对重点区域进行覆盖,通过物防、技防手段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对于校门口治安形势较为复杂或者校门口及其周边常发生学生被欺凌事件的学校,校方应当主动与当地派出所联系,申请在校门口周边设立治安岗亭,或者在上下学期间派出警力在校门口周边值班巡逻,维持治安秩序。学校还应通过严格落实校门口值班制度、与家长配合做好学生上下学接送的交接工作等方式,保证学生的安全。

校园欺凌如何处理?

记者:出现校园欺凌现象以后,学校应该做好哪些工作?

雷思明:对于学校来说,应当科学地构建一套校园欺凌处理制度,这套制度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设立学校反欺凌机构。学校应当成立防治校园欺凌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包括负责反欺凌教育、日常防范、规章制度的制定、欺凌事件调查与处置、事后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等方面的工作。组织机构的成员应当包括校长、分管德育或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学校德育干部、保卫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心理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

二是制定反欺凌校规。学校应当建章立制,制定关于校园欺凌的认定及违纪处理的规章制度(即反欺凌校规)。例如制定《学生欺凌行为预防与违纪处理规定》(也可在综合性的校规校纪中抽出专门的章节,规定学生欺凌的处理方式)。通过制定反欺凌校规,明确告诉学生,学校禁止哪些学生欺凌行为,以及违规实施后可能遭受的教育惩戒或纪律处分。在制定反欺凌校规的时候,学校可广泛动员学生、家长、教师等人员共同参与,集思广益,扩大校规的“群众基础”。反欺凌校规制定之后,要向全体师生正式公布,并组织专门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建立校园欺凌行为举报和受理通道。学校应当以便捷的形式建立校园欺凌举报通道,鼓励学生及时举报自己所遭遇或者旁观的学生欺凌行为。尽可能设立多种举报通道,包括设立邮箱、信箱,开通热线电话,安排专人接待等。举报通道要便于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在受理方面,偶发且轻微的欺凌事件,可由班主任负责处理;性质恶劣的、后果严重的、影响恶劣的或者屡教不改的欺凌事件,应当由学校反欺凌机构受理。学校反欺凌机构受理的案件,可来源于被欺凌者或其家长的投诉、知情者的举报或者班主任的移交处理。

四是成立调查小组。学校反欺凌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尽快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对欺凌事件的详情展开调查。调查小组通过查看现场监控录像、询问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询问欺凌行为发生时在现场的目击证人、向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了解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过往的表现、查阅欺凌者和被欺凌者的学籍及健康档案了解其过往的表现和经历、查阅医疗诊断证明与病历等方式,调查欺凌事件的发生过程、原因、后果及相关情况。必要时,调查小组还可询问欺凌者和被欺凌者的家长,以便了解有关情况。查明欺凌事件的全貌后,调查小组应当制作调查报告,并将其提交给学校反欺凌机构,供后者作为继续处理欺凌事件的依据。

五是实施处理和善后措施。学校反欺凌机构根据调查小组提供的调查报告,并依据本校反欺凌方面的校规校纪,实施以下处理和善后措施:实施对被欺凌者的保护、救助、辅导措施,以帮助其恢复正常的生活;对欺凌者给予教育惩戒或纪律处分;实施对欺凌者的帮扶、矫正措施,以帮助其彻底改正错误,正常地融入集体生活。

记者:学校在校园欺凌的善后处理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雷思明:善后处理中,有三点需要学校加以注意:其一,学校发现、知悉学生欺凌事件后,应当立即对被欺凌者采取临时性的保护措施,并对欺凌者加强教育和管理,防止被欺凌者再次遭受欺凌或遭到欺凌者的报复。被欺凌者需要诊断治疗的,学校应当及时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并立即通知家长,防止因延误治疗而导致损害后果加重。其二,学校应聘请有资质的心理工作者,对被欺凌者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恢复身心健康。其三,对于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取得其家长配合,在专业人员的帮助之下,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思想、道德、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建立良好的行为习惯,正常地融入校园集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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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应对负面清单

雷思明

●学校和教师应对负面清单

1.学生欺凌是小事,不过是学生之间互相打闹、开玩笑而已,没必要大惊小怪、小题大做。

2.对于学生欺凌,一个巴掌拍不响,被欺凌者也有责任,不值得同情和帮助,甚至也要给予批评。

3.学生只有殴打他人或者毁坏、勒索他人财物才算欺凌。言语嘲讽、侮辱他人,孤立他人,在网络上中伤他人,都不算欺凌。

4.学生欺凌属于学校的“家丑”,应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家长若不接受学校的解决方案就是胡闹,就是给学校“抹黑”。

5.学生欺凌属于学校内部事务,只能由学校自己解决,外界无权干涉,否则只会给学校添乱。

●被欺凌学生应对负面清单

1.之所以被别人欺凌,都是因为自己不好,招人讨厌。

2.面对欺凌者,应该逆来顺受,不能反抗,否则会让欺凌者变本加厉、更加疯狂。

3.遭遇欺凌后,告诉家长或老师没有什么用,他们帮不了自己。

●被欺凌学生家长应对负面清单

1.孩子被欺凌,一定是他得罪了对方,或者做错了什么事。

2.得知孩子遭遇欺凌,大骂、数落孩子胆子太小、太软弱。

3.孩子被欺凌后,家长直接找欺凌者“算账”,对其“以牙还牙”。

4.得知孩子被欺凌,直接找老师“兴师问罪”,甚至大闹学校。

《中国教育报》2017年11月29日第4版 版名:新闻?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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