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第四次联席会议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立足实际、各尽其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校车安全态势持续稳定向好,涉生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46.4%。一是管理制度日趋完善。明确了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员的定罪量刑标准,并将非法从事校车业务的行为纳入打击范围,绝大部分省份制定了省级《条例》实施办法和校车服务方案,联席会议制度普遍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二是督查监管持续加强。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对校车安全事故进行督查督办,开展专项整治,及时通报问题,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三是教育宣传更加深入。各成员单位利用多种传播形式和载体,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等主题活动,开发“春夏秋冬话安全”“交通安全教育魔法箱”等教育资源,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有效提高。四是管理模式不断创新。广州市建立网上多部门联合申报审批平台,湖南确立以兼营和专营为主的校车运营模式,并建立校车专项经费补助制度,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持。但校车安全管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一些地区交通运输能力还不能满足学生对上下学交通方便、快捷的需求,个别地区还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措施不到位、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等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