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办高等学校自 20 世纪 80 年代起步以来,已经经过了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 2020 年) 》明确指出: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支持民办高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高校。”这表明对民办高校的发展问题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此外,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在 2015 年已经达到 40% ,预计 2019 年达到50% ,进入普及化阶段。在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到来之前,非常有必要对我国现有民办高校的发展进行研究,以更好地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普及化阶段的到来。通过对我国现有民办高校的现状与问题的研究及民办高校发展的 SWOT 分析,对优化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提出一些合理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现状与问题
在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即将到来之际,为了更好地发展民办高校,有必要先对我国民办高校的现状和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只有在立足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才能提出对我国民办高校发展的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
( 一) 全国民办高校现状
在全国层面对民办高校现状的研究,主要以教育部网站上关于民办高校的数据资料进行研究。具体通过对全国现有民办高校的数目、学生现状、教师现状和全国每个省份的具体现状展开分析。
1. 全国民办高校的数目
高等教育的规模大小,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高等学校的数量来反映。为了更好地反映我国民办高校的现状,通过搜集整理最近 10 年的数据,来反映我国民办高校的数量及其变化趋势( 如图 1所示) 。民办高校在 2003 年到 2014 年的数量增长了 4.21 倍,其中 2004 年到 2005 年间的数量变化最为明显,根据 2016 年最新的“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截至目前,我国的民办高校的数量已经达到 734 所,占全国现有2 879 所高校的25. 5% 。
2.全国民办高校的学生现状
民办高校在校学生人数的现状可以更全面地反映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现状,根据教育部历年的“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汇总整理得到最近 10 年的民办高校在校学生数量和变化趋势。2014 年的民办高校在校学生人数相对于 2003年的在校学生人数增长了7.25倍( 如图 2 所示) ,其中 2004 年?2007 年是民办高校学生人数增长最快的几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校生人数在不断地增长(如图 3 所示) 。从本、专科在校学生人数来看,2006 年以前专科学生在校人数多于本科在校人数(如图 4 所示) ,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最初建立的民办高校大多办学层次较低,随着现有民办高校的不断发展和升格, 在2007 年,本科生的人数超过了专科生的在校人数,并且在不断增长。2007 年 ?在校专科生的人数基本没有太大变化,2011 和2012 年甚至出现了减少的状况( 如图 5 所示) 。
3. 全国民办高校的教师现状
正如清华大学前校长梅贻琦所说: “大学者,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教师资源对一所高校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民办高校近 5 年的教师资源的数据分析发现,民办高校的教职工人数和专任教师人数近 5 年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但教职工数一直高于专任教师的人数,二者的增幅也均不高( 如图 6 所示) 。再从生师比来看,近 5 年的生师比一直高于 19. 81,2010 年?2013 年的生师比是不断下降的。2013 年后,生师比又呈增大趋势( 如图 7 所示) 。这说明民办高校的师资是十分紧缺的。
通过对全国层面的民办高校的数量、在校学生的现状、教师的现状等方面的具体分析以后,需要进一步分析我国每个省份的民办高校( 包括中外合作办学) 的现状。通过分析发现,除西藏之外,全国每个省份都有民办高校,其中以广东省最多,达到 54 所,青海省只有 1 所。从每个省本专科民办高校的数量来看,广东、安徽、福建、四川、河南、重庆、云南、上海、北京、内蒙古、海南的民办专科高校的数量多于民办本科高校的数量,除上述省份外,全国其他省份的民办本科高校的数量多于民办专科的高校数量( 如图 8 所示) 。全国每个省份拥有的各种类型的高校总数的排名与拥有民办高校总数的排名基本一致,高校总数多的省份,其拥有的民办高校的总数也就越多( 如表 1 所示) 。从这种趋势中也可以看出,一个地区的高校数量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等有着很大的联系。
( 二) 我国民办高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基于我国现有民办高校的现状和发展过程中的运行问题,选取产权、法人治理结构、分类管理、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比较突出的问题进
行具体分析。
1. 民办高校产权不明晰
在三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产权问题一直是困扰民办高等学校发展的一个严重问题。产权,即财产所有权,由于其自身的多样性和产权主体的多样性,使得民办高校的产权难以明晰化。从 1997年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到 2002 年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再到2004 年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虽然国家在政策层面对民办高校的产权有了进一步的规定,但在其执行过程中由于产权涉及内容较多和产权主体的复杂性,使得民办高校在处理自身产权的过程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民办高校的发展和举办者的积极性等方面带来了诸多消极影响。
2. 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
根据现代企业制度中的法人治理结构概念,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主要是指: “民办高校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在举办者、决策者、管理者和教职工等权益相关者之间建立的有关学校运营与权力配置的一种机制或组织结构。”虽然目前我国民办高校大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 校) 长负责制”,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董事会和校长的权利又出现权责不清的状况,二者的权利领域存在着很多的“越位”和“缺位”现象,使得民办高校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往往是董事会的权力一家独大,甚至出现“‘夫妻店、兄弟连、父子兵’的家族化倾向以及‘子承父业’的代际传承特点”。上述现象的出现,使得民办高校的管理层做出的决策很难科学化,大多时候成了董事长的“一言堂”。此外,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监督机构不完善。上述民办高校法人治理机构的不完善,对民办高校发展运行决策的科学性带来了诸多消极影响。
3. 民办高校分类管理不科学
截至目前,我国的民办高校已经达到了 734所,如此众多的民办高校群体内部的高校类型必然不同,不能把每一所高校都看作是完全相同的类型。认为现有民办高校完全相同的误区,会使得制定出的具体的民办高校管理办法“一刀切”“一风吹”,很难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使其在后期的执行过程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对民办高校实施分类管理成了民办高校发展的不二之选。但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由于其利益主体的多样性和民办高校内部的差异性,使得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成为一项非常复杂的任务。首先,如果对现有的民办高校不进行分类,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民办高校“一视同仁”,则会产生经济学上所说的“公地悲剧”,从而伤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其次,现有的分类办法和分类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和科学化。因此,我国民办高校的科学分类管理是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出路,在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民办高校分类管理不科学的问题。
4. 师资队伍建设问题
教师资源是一所高校良好发展的重要保证,师资队伍建设是每一所高校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我国的民办高校由于其自身发展条件的限制,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面临着比公办学校更严重的问题。从民办高校的现状来看,民办高校的教师主要来源于五个渠道:第一个渠道是招聘兼职教师; 第二个渠道是招聘应届毕业生; 第三个渠道是从公办高校返聘退休老教师; 第四个渠道是从其他民办高校调入; 第五个渠道是由校内非教师转岗。上述五个渠道来源的教师队伍,从学历来看,教师的学历普遍较低; 从职称来看,除了公办高校退休的老教师外,其他教师的职称相对来说较低; 从年龄构成来看,民办高校的师资中年龄较小、经验缺乏的应届毕业生和公办学校退休的老教师占比大,经验丰富的中青年教师占比较小。此外,民办高校的教师队伍也存在流动性较大、师资队伍不稳定的问题。
5. 部分民办高校专业设置缺乏特色
我国现有民办高校在设置专业时,大多是以所谓的社会“热门”专业为导向,如工商管理类、财经类、外语类、信息与计算机类等专业,几乎每一所民办高校都开设了类似的专业。对“热门”专业的追逐使得每一所民办高校的专业设置“同质化”趋势非常明显,这种同质化的趋势使得民办高校的发展缺乏自身特色,正如人们常说的: 如果不给校名,仅以专业来区分高校真是非常有难度的。专业特色的缺乏,使得部分民办高校竞争力也缺乏,因为大多数高校都可以互相替代,很难与其他高校有差异性。专业设置没有特色的问题对我国的民办高校在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诸多消极影响。
二、我国民办高校发展的 SWOT分析
我国民办高校发展的 SWOT( Strengths,Weakness,Opportunities,Threats) 分析框架如表 2 所示。
( 一) 内部优势( Strengths) 分析
1. 民办高校运行机制机动灵活
相对于公办高校,民办高校在运行机制方面拥有更大的灵活性,因为我国民办高校大多都是自负盈亏,很少会受到国家财政拨款的控制。所谓“船小好调头”,民办校可以不断根据经济社会的需求去调整其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目标。因此,民办高校在国家大政方针的指引下,自身运行机制的机动灵活性是其不断发展的优势之一。
2. 民办高校学生导向性明显
生源问题是我国民办高校发展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民办高校很重要的收入就是学生缴纳的学费。招生问题是民办高校高度关注的问题,为了增加学校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的生源,民办高校在制定学校各项政策的时候,必须更多去考虑学生的诉求,因此其学生导向性十分明显。
3. 民办高校自身危机意识强烈
由于我国的民办高校必须自负盈亏,运行的经费必须通过市场去获取,如果经营不善,就会面临关闭的危险。因此,民办高校自身的忧患意识很强,居安思危,使得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中与时俱进,变革学校发展中不适应社会的环节,不断焕发新的活力。
( 二) 内部劣势( Weakness) 分析
1. 部分民办高校专业设置缺乏特色
部分民办高校在设置专业时,一味追求所谓的“热门”专业和以现有的公办学校为模板。这种专业设置方式使得部分民办高校的专业设置“同质化”倾向严重,很难有自己的特色,没有了特色就没有了竞争力,这对民办高校后期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2. 民办高校内部权利运行的不合理
由于举办者和管理者在民办高校组建过程中的不同贡献,时得民办高校在后期的运行过程中出现了董事会与校长权利的“越位”和“缺位”现象。此外,现有民办高校的内部管理层家族化的倾向也十分明显,子女接班现象突出。上述现象使得民办高校内部的权利运行不合理,从而使得学校发展的决策难以科学化。
3. 自身办学软硬件条件的限制
相对于公办高校来说,我国民办高校没有国家财政的有力支持,在学校建筑用地、税费上缴等方面也完全不可以同公办高校相提并论。由于各种办学资源和经费的限制,使得民办高校在自身软硬件建设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提升空间。比如,教师队伍就是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努力加强的一个方面。
( 三) 外部机会( Opportunities) 分析
1. 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即将到来
在教育部2016 年 4 月发布的《中国高等教育系列质量报告》中显示: “2015 年在校生规模达 3 700万人,位居世界第一; 各类高校2 852 所,位居世界第二; 毛入学率 40% ,高于全球平均水平。预计到 2019 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 50%以上,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即将到来,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2. 国家法律政策的支持
自 20 世纪 80 年代后,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保障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如1997 年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2002 年颁发的《民办教育促进法》,2004 年颁发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法律保障。
3.“双一流”建设的大背景
2015 年底,国务院正式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中提出我国“双一流”建设的一系列目标和任务。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是其中的五大改革任务之一,我国社会力量办学中的“中外合作办学”,为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提供了很好的示范。“双一流”建设的大背景,为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机会。
( 四) 外部威胁( Threats) 分析
1. 国外高校的竞争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家长开始将自己的孩子送去国外高校就读,去国外就读可以给孩子增加留洋背景,同时,在国外学习和生活的经历可以进一步开阔学生的视野。出国留学的诸多好处,使得很多学生家长开始把孩子尽可能送去国外就读。这使得原本可以在民办高校就读的生源不断减少。
2. 国内公办高校的竞争
我国的民办高校不仅仅要面对国外高校的竞争,最主要的是还要面临国内公办高校的竞争,全国现有的2 800多所高校中,有 70% 以上都属于公办高校。从目前高校的招生现状来看,国内公办高校一般招收的是高考分数较高的学生,报考民办高校的大多是分数较低、上不了好的公办高校的学生。因此,国内发展较好的公办高校几乎垄断了国内的优质生源。
3. 高等教育适龄人口的逐步减少
我国高等教育适龄人口从 2008 年以来呈现不断缩减的趋势,高等教育适龄人口的不断减少,使得我国民办高校的生源面临着挑战。高等教育适龄人口的不断减少使得国内的许多公办高校的本科招生指标难以按计划完成,这种趋势的不断持续对我国的民办高校尤其是新建民办高校的发展会带来更严重的冲击。
三、我国民办高校发展的对策建议
( 一) 进一步明晰民办高校产权管理的法律法规
我国民办高校发展过程中产权不明晰的问题,对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带来了诸多消极影响。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国家应该在《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民办高校产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首先,要明确界定我国民办高校在发展和运行过程中各种不同的财产所有权。根据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基石理论??科斯定理: “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那么,无论在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实现资源配置的帕雷托最优。”从一开始就要对我国民办高校不同性质资产的所有权进行明确界定。国家要针对民办高校筹资的主要形式,如投资办学、捐资办学和混合集资办学等形式,制定明确的产权归属办法。只有从一开始就明确财产权,才能为我国民办高校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产权问题的合理解决提供前提条件。
其次,在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基础上,针对现有的部分条款操作性不强等缺点,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的操作性。如现有的法律法规对民办高校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分配,学者方铭琳通过对比《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规定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关于收支结余的分配,进一步说明现有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因此,需要进一步修改或细化有关法律法规,增加相关条款的可操作性。
( 二) 不断完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
我国现有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地方,由此给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带来很多不利影响。
首先,明确民办高校的办学定位。民办高校的办学目的有其公益性的特征,这主要是由民办高等教育的性质决定的。民办高校在确定办学定位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民办高等教育的公益性,同时还必须用市场化的经营理念去经营民办高校,民办高校不同于公立高校可以得到政府的财政支持,必须在现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自谋生路”,因此,民办高校必须拥有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
其次,处理好董事会与校长的权利关系。现有的董事会领导下的校( 院) 长负责制,由于其具体运作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使得我国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也存在问题,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可通过办学章程的制定来解决现有董事会的完善问题,如可以进一步增加董事会的成员,确保每一方的利益得到诉求,明确董事会的权力,使得董事会的权力能够在章程的约束下行使。此外,还要进一步明确董事长、董事会和校长的权力,使其各自的权力都得到合理的运行。
最后,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办高校的监督管理机制,除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监事会的权力之外,还可以增加由广大的高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组成的监督机构,使得董事会的权力得到有效的监督,从而不断完善我国现有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
( 三) 进一步科学化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
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不科学是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教育部 2016 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 “推进民办教育分类改革。进一步修改并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订民办高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高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序实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
首先,政府要做好政策引导工作。在民办教育相对发达的省份,针对不同规格的民办高校,做好分类管理的试点工作,积累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经验,以便以后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可以提前发现民办高校在分类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有利于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标准的进一步科学化,也有利于增强分类标准的针对性。
其次,现有的民办高校自身也要积极探索分类管理的有效途径。因为民办高校是最了解自身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现实需要的主体,只有结合自身现实需要和现存问题而提出的对策建议,才会更加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也会进一步提升分类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最后,高等教育问题专家尤其是民办高等教育专家,要结合当前民办高校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现实需要,对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进行深入细致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为民办高校的科学分类管理的实行提供理论支撑。总之,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科学化,需要政府、民办高校、民办高等教育专家等不同的主体,群策群力为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做出努力,使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进一步科学化。
( 四) 不断提高自身软硬件条件,强专业设置特色
我国现有的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起步晚和缺少国家财政支持等原因,使其在自身软硬件方面相对公办学校是不足的,其自身软硬件差的现状,进一步使得民办高校在师资引进和吸引优质生源等方面存在问题。
首先,民办高校自身要积极争取国家各项政策的支持,在学校建筑用地、税收等方面争取更多的优惠,从而拿出更多的资源进一步提高民办高校办学的软硬件条件。
其次,要加强我国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为了更好地建设民办高校的教师队伍,从国家层面讲,政府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证民办高校的教师和公办高校的教师拥有平等的晋升机会和发展前景,促进不同高校间师资的合理流动,不能让民办高校的教师进了民办高校感觉好像“低公办高校的教师一等”; 从民办高校层面讲,民办高校要“坚持依靠教师办学和以教师为本”理念,不断完善自身的教师管理制度、薪酬激励措施、考评机制等,不断提高现有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并且大力引进优质教师资源; 从教师自身层面讲,教师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为更好地投身教育事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最后,增强专业设置的特色,有特色才有竞争力。针对近些年民办高校专业设置“同质化”的趋势和一味追求“热门”专业的现状,民办高校在设置自己的专业时,一定要因地制宜、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专业设置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教会学生做人和培养专业技术能力为根本,编制课程计划、制定课程标准、编写或选择教科书、组织学科专业队伍、提供相适应的保障条件,才能够办出特色专业。只有办出了自己的特色专业,才能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不断吸引更多优质生源,才能不断提高我国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总之,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我国办高校的发展一定要在立足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分析自身的优劣势、机会与威胁,因地制宜地探索出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努力为我国加速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和满足人们多样性的教育需求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