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省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入口
陕西省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入口如下:
http://zxx.ha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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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记录学生基础信息,反映学生教育轨迹,是对学生进行管理、开展考试招生等的重要基础信息。学籍关系学校精细管理和考试招生秩序,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时值中考成绩揭晓,近两天,正是广大考生填报志愿的关键时期,广大家长在为学生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时,除了要结合分数选择学校以外,也要遵循省教育厅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要求,以免影响学生就学。
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及《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精神,于2018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对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其中,广大家长要重点关注的是加强招生、转学工作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要求,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坚决防范因违规招生引发的后期学籍建立方面的问题。要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违规接收转学学生,学生转入转出必须按照“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规定,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避免出现人籍分离现象。禁止学校存在半年以上无学籍的学生,禁止出现空挂学籍问题。省教育厅将把各市(区)当年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与学籍数据进行比对,并对违规招生和建立学籍问题进行通报。
《通知》明确,各市(区)、县要采取适当方式,提醒九年级毕业生及学生家长不要轻信任何学校或个人可以给当地中考录取线以下学生建立普通高中学籍的承诺,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影响学生接受其他类型教育。要认真查处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学籍管理问题线索,重点治理违规建立学籍、空挂学籍、跨区域代建学籍、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学籍业务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对于查实的违规问题,既要追究学校的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要及时转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切实以严格的管理、严肃的追责,维护规范有序的学籍管理秩序。
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日前,省和渭南市招生主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对招生管理有关要求做出了进一步明确:所有普通高中学校(特别是民办普通高中)不能招收区域以外其他市(区、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此类学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从区域以外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在外省(市)参加中考,欲就读我省(市)高中的学生,应先被参加中考地高中录取,并经我省市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跨省(市)转学到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学籍建立工作。认真做好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一生一号,不漏一人”。要严肃处置中小学在校生无学籍情况,对属于违规招生和起始年级建籍工作疏漏造成的无学籍问题,要倒查追责;严格审核非小学一年级学生注册建籍。二是提升学籍信息质量。要按照要求规范填报学籍信息,做到应填必填,加强信息核对,防范虚假、错误信息录入学籍档案。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处理转学、升学、休学、复学和信息更新等相关业务,防止因处理不及时引发问题学籍。三是及时处理问题学籍。建立学籍时要进行省内查重。对问题学籍要及时提供佐证材料或作删除处理,严禁将省内查重未通过的问题学籍上交处理。对于累积的问题学籍,要督促学校加快处理;对于双佐证问题学籍,要核实学生真实情况,若学生已实际不在校或身份信息已变化,应撤销已有佐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处理,避免影响学生考试升学。严禁将问题学籍拖延到毕业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