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生村官待遇及相关政策相信很多人都很关注,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天津大学生村官待遇及相关政策
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不是公务员,而是带有志愿者性质的工作者。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聘到村任职,中组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八项激励和保障政策:
一是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参加养老社会保险。
二是在村任职期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三是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四是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五是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六是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是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八是到西部和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此外,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还将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东、中、西部地区人均每年O.5万元、1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承担。
【延伸阅读】天津大学生村官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选聘区县确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