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生村官报考条件,山西村官政策及工资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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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西省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间入口及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因新政策尚未颁布,故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2017年山西省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间入口及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各地选聘具体条件以各地选聘简章为准。

报名方法:

大学生村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各地人事考试网或各地毕业生就业网进行网上报名。

各地选聘具体条件以各地选聘简章为准。

报名时间:各地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间汇总

选聘名额

,全省共选聘456名大学生村官。各市、县(市、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选聘对象

全省本科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干部。报考贫困县和山西农业大学涉农类专业的毕业生可不要求是中共党员或学生干部。从省会城市实际出发,报考太原市的,必须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具有理想信念,自愿到农村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

3、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5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后出生)。

任职及相关待遇

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为3年。任职满1个聘期、考核合格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续聘时间为3年;任职满2个聘期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大学生村官的任职和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晋组发〔2012〕11号)文件规定执行。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的待遇保障参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并随之同步提高。

选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选聘,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研究确定、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实施。

1、推荐报名和资格初审。5月16日至5月27日,我省各本科院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下载填报报名表后,在所属院校进行报名。各高校根据考生报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报名推荐人选,并进行资格初审。

鼓励山西籍报考人员报考生源地或籍贯所在县(市、区),报考人员可报考同一市的2个不同县(市、区),不得跨市重复报名。

2、资格复审。6月3日前,各高校将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报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协调省教育厅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将人员名单交所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进行面试。

各市在组织面试前,要对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查和现场确认。

3、面试和考察。面试工作以市为单位集中组织,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或半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原则上在6月份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选聘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个别县(市、区)选聘人数与考察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各市可根据“第二志愿”、“是否服从分配”,进行合理调剂。经调剂,仍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县(市、区)选聘名额。

考察工作由各市具体负责。在考察时,需审查考生个人档案,如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符合选聘条件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选。

4、体检和公示。考察结束后,由各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要求进行。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对象符合条件的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在当地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不再进行递补。

5、研究确定。公示结束后,根据考生个人志愿、专业特长以及农村的实际需求,按照优先回原籍任职、优先到贫困村任职的原则,将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分配到村任职。

6、培训上岗。选聘人员确定后,将对新选聘大学生村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后统一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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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聘期期满后“五条出路”为:留任村干部、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和继续学习。

1.鼓励留村任职工作

对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续聘的大学生“村官”纳入当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

2.择优招录公务员

(1)参加面向社会的统一招考。(2)定向招考。(3)选调生招考。省、市级机关从基层遴选补充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有大学生“村官”经历的优秀公务员。大学生“村官”录用为公务员后,其在村任职服务期限,计算为连续工龄。

3.引导另行择业

(1)参加企业单位招录。(2)参加事业单位招聘。(3)引导自主择业。对以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给予工商登记、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保险关系接续等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大学生“村官”期满后被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社会保险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

4.扶持自主创业

各地制定大学生“村官”创业培训计划,把市场经济、新农村建设、农村实用技能、企业经营管理等知识作为创业培训的主要内容,定期举办创业专题培训班。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设立大学生“村官”创业资金,采取担保、贴息、补助等方式,帮扶大学生“村官”创业。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后未续聘、创业项目尚在初创阶段的,可在5年内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政策。

5.支持继续学习深造

鼓励大学生“村官”参加研究生招考,对在村工作表现良好、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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