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教务处电话 附联系方式

思而思学网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教务处电话为024-89723984、024-89724694(行政楼223)、024-89724198。教务处是在校长和主管校长领导下主管全校教学业务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组织、指挥、调度与管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本科教学的顺利进行。

一、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教务处电话

教研教材科联系电话:024-89723996

教务处联系电话:024-89723984、024-89724694(行政楼223)、024-89724198

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024-89723689、024-89724694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24-89726538、024-89724692

培养办公室:024-89723727

学位办公室:024-89723995

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24-89723965

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24-81174946(创新创业楼315室)

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24-89734283

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24-89734329、024-89796997

培训部联系电话:024-89723940、024-89734193

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教务处机构设置

序号科室姓名负责工作办公室
1教务处处长范纯龙负责教务处全面工作

主管联合培养工作,代管教学运行工作

行政楼221
2教务处副处长王珩主管教学研究与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及教材建设工作;教学质量等行政楼117
3教务处副处长成丽主管教学运行、考试与考务、学籍与学位行政楼117
4教务处副处长孔宪俊主管实践教学、多媒体教学平台运行、终身教育行政楼224
5正处级督学王志成终身教育行政楼418
6副处级督学王艳晶工程教育认证行政楼414
7副处级督学张翼飞教学信息化建设;参与教学质量体系建设行政楼414
8副处级督学李延吉专教融合、创新创业、实验实践行政楼414
9

教研教材管理科

柏冬梅专业建设,培养方案、课程大纲管理

教师服务中心

行政楼223

10胡文聪课程建设、教材建设
11李晓宇教育教学改革与成果、教师教学团队建设、教师教学比赛的组织与管理
12

实践教学及实验安全管理科

赫英志实践基地、质量工程、实验室建设

教师服务中心

行政楼223

13刘翀实践环节、实验排课、实践教学运行
14袁峰实验安全行政楼224
15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杨贺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化建设;专业认证;审核评估等行政楼418
16

教学运行科

臧贺排课管理、考试管理、调课管理

学生服务中心

行政楼225

17张岩选课管理、等级考试管理、重修费管理
18王馨教室管理、考试管理、印刷服务
19

学籍管理科

马旭锋学籍管理、转专业、学历学位证明办理

学生服务中心

行政楼225

20闻强成绩管理、毕业与学位审核
21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王俊鹏多媒体教学平台运行保障、督导组秘书教学楼B212
22贾立伟多媒体教学平台运行保障教学楼A225
23姜贺南多媒体教学平台运行保障教学楼A225
24李彬彬多媒体教学平台运行保障经管楼多媒体办公室
25王志中多媒体教学平台运行保障教学楼A225
26闫际洲多媒体教学平台运行保障教学楼A225
27邹清精品课程等视频录制热能实验楼205
28

印刷中心

王文生

印刷服务

行政楼118

29艾妍
30李哲
31邱阳

三、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是在校长和主管校长领导下主管全校教学业务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组织、指挥、调度与管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本科教学的顺利进行。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关于教育教学的各项规定,负责组织本科教学工作。
二、负责制定学校本科生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确定本科生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校本科生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和执行,以及组织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实习大纲等教学文件的编制。
四、负责拟定学校本科专业发展规划,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
五、负责对全校本科教学日常运行进行组织与管理,编制教学日历,组织排课及选课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六、负责进行本科考试考务工作,包括题库建设和学校各类考试的组织与管理,以及违规学生的调查与认定工作。
七、负责各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与审核工作。
八、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本科生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等工作。
九、负责本科学生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和其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
十、负责实习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负责各级教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及管理,组织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的评定、验收、鉴定和推广;负责各级教学奖励的评选表彰和组织推荐工作。
十二、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教室的调度与使用。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奖”、“教学工作水平标兵单位”的评选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申报、推荐工作;
十五、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