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征兵办通报冬季征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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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0日,青海省政府征兵办公室召开全省征兵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军区副参谋长昂旺索南就全省冬季征兵政策向媒体作通报。

一、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征集对象:男性青年: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女性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二)征集年龄:男性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性青年为年满17至19岁,大学在校生放宽到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岁。

(三)征集条件: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身高:男性青年162厘米以上,女性青年160厘米以上;体重:男性青年上限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下限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青年上限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下限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陆勤人员,高中毕业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不低于4.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

二、士兵服现役期间的待遇政策

(一)提干政策。全军逐年增加从大学生士兵中的提干名额,条件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二本以上的毕业生士兵;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三本毕业生、在服役期间担任班长或副班长,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的士兵;入伍1年半以上,年龄不超过26周岁的均可列为提干对象。

(二)考学政策。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军校,安排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专升本),录入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

(三)保送入学政策。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四)选取士官政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士兵,根据个人意愿,首次选取士官实行“直通车”的办法直接选取。大学生士官本人自愿长期服役且胜任本职的、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可以服役满中级士官的最高服役年限(16年)。

(五)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达6000元;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两年内可复学,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

(六)就学就业优惠政策。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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