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每个退休人员养老金都上调5.5%吗?养老金投资运营进展如何?下一步的就业形势怎样?如何促进795万高校毕业生就业?人社部25日举行2017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回应了上述一系列民生热点话题。
养老金上调?
每个人的养老金涨幅都是5.5%吗?
??实际调整水平因人而异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这是否意味每个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涨幅都是5.5%?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回应称,在调整过程中,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的不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调整水平具体到每一个人,也会有一定的差异。
卢爱红表示,这次调整的特点,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以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养老金投资运营进展如何?
??1370亿元已到账并开始投资
对于养老金投资运营的进展,卢爱红透露,截至3月底,北京、上海、河南、湖北、广西、云南、陕西等7个省(区、市)政府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了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是3600亿元,其中的1370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其他资金将按合同约定分年、分批到位。
"另外还有一些省份也在积极推进,做好投资的相关准备。从目前情况看,投资进展总体顺利。"卢爱红说。
卢爱红指出,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退休人员的养命钱,在整个投资运营过程当中,将把基金安全放在首位,加强监管,防范投资风险。
下一步的就业形势如何?
??就业总量压力仍然较大
对于下一步的就业形势,卢爱红指出,今年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两个特点:一是就业总量压力仍然较大,根据测算,今年需要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在1500万人以上,其中高校毕业生795万,达到历史高位,已经占到了新成长劳动力的一半以上。此外,还有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300多万人,也需要在城镇有一定的就业空间。
二是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所需的高层次和技能人才缺乏,一线员工也不好招,这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大龄低技能劳动者和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更加困难,结构性和摩擦性失业增多,化解产能过剩职工安置任务也十分繁重。
卢爱红透露,今年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还需要安置职工50万人左右,总的看,今年要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拓宽职工分流安置的渠道;另一方面,切实保障职工的权益。
795万高校毕业生如何就业?
??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卢爱红表示,今年高校毕业生达795万人,比上年增加了30万人。这个规模达到了今年新成长劳动力的一半还多,所以今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实任务非常繁重。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毕业生个人价值的实现及其家庭的福祉。我们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始终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和首要任务,狠抓落实。"卢爱红称。
卢爱红指出,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概括起来有三句话,叫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具体来说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二是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三是鼓励支持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四是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
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新规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全省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一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我省参保单位改革前已退休(职)人员(以下简称“老人”)纳入统筹基金列支的退休费统一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
统一信息全面实施经办管理
《通知》指出,社保经办机构应用统一的信息系统全面实施参保登记、缴费核定、个人账户管理、退休待遇发放等经办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档案。
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人员增减,缴费工资等事项的变动情况,核定参保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并将征缴通知书交参保单位。参保单位按照地税部门采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缴费的相关规定,凭征缴通知书按时足额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缴入国库。对于不能按照核定的数额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的或对于出现溢缴情况的参保单位,地税部门不予征收。财政部门根据地税部门缴入同级国库情况,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资金全额划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老人”退休费由经办机构发放
《通知》明确指出,参保单位改革前已退休(职)人员(以下简称“老人”)纳入统筹基金列支的退休费统一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参保单位改革后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以下简称“中人”)的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暂按《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规定的不包含工资增长率部分的老办法计算并进行预发(以下简称“中人”预发养老金),待“中人”待遇核定的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后,再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计发办法重新核定计发。“中人”待遇核定、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其他经办管理业务,在政策规定明确及信息系统相应功能模块开发完善后逐步开展。
明细算账通过差额结算解决清算
《通知》还指出,此次资金待遇清算是“明细算账,全额记账,差额结算”的要求,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期(10月1日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实际实施时间之间的错后期,以下简称准备期)所涉及参保单位及工作人员缴费资金和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清算工作。一是明细算账,社保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准确计算准备期参保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已由参保单位发放列支但应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老人”退休费“、中人”预发养老金和退休人员的调待增资部分。二是全额记帐。社保经办机构对准备期内参保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确认为缴费收入,参保单位已发放列支但应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老人”退休费、“中人”预发养老金和退休人员的调待增资全额确认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三是差额结算。在机关事业单位足额代扣代缴工作人员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参保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和同级财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和同级财政部门分别对参保单位的单位缴费部分进行差额结算。
另外,准备期内工作人员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且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条件的,由调入单位办理其参保手续并补缴其间的养老保险费;经组织批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工作,或辞职、辞退、开除的,由原单位办理其参保手续并补缴其间相应时间段的养老保险费后,按有关规定转续其养老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