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培训知识课件分享(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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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一、工作要求和重点

正确运用法律规定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保护伞”惩处力度,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严格掌握不起诉,严格掌握缓刑、减刑、假释,严格掌握保外就医适用条件,充分运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的规定加大惩处力度,充分利用资格刑、财产刑降低再犯可能性。

划重点:


1、突出对“保护伞”的惩处;

2、严格把握从宽处理法律和政策的运用;

3、充分运用共同犯罪和集团犯罪;

4、充分运用资格刑、财产刑。

二、突出打击重点

(一)危害政治安全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二)危害经济秩序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三)危害社会稳定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三、涉黑案件法律适用重点问题

(一)行为特征

1、重点

(1)“为确立、维护、扩大组织的势力、影响、利益或者按照纪律规约、组织惯例”是区分组织犯罪和个人犯罪的本质特征;

(2)“侵犯不特定多人”既是判断行为特征的重要因素,也是判断危害特征的重要依据;

(3)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始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基本手段,并随时可能付诸实施;

(4)“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软暴力”,不以构成具体犯罪为前提,但应有违法性。

2、常见问题

(1)从犯罪起因、动机、目的、效果等方面审查是否属于组织犯罪;

(2)从犯罪手段、方式等和纪律规约、组织惯例的关系上审查是否属于组织犯罪;

(3)对组织者、领导者直接组织、策划、参与实施的犯罪,从是否具有本质特征上,审查是否属于组织犯罪;

(4)对组织者、领导者认可或者默许的犯罪,从行为的组织性、公然性、危害性等方面,审查是否属于组织犯罪

(二)关于组织特征

1、组织合并、分立、重组行为的认定

发起、创建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合并、分立、重组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实际对整个组织的发展、运行、活动进行决策、指挥、协调、管理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既包括通过一定形式产生的有明确职务、称谓的组织者、领导者,也包括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被公认的事实上的组织者、领导者。

2、准确区分是否参与涉黑组织

重点:

(1)认识到是以实施违法犯罪为基本活动内容的组织。

(2)愿意加入并接受其领导和管理。

(3)删除了“仅参与少量”和“不作为”,保留了“未参与”。

(4)准确把握《2015纪要》第2、3点的含义

3、准确把握组织成立

重点:

1、在具体案件中,要有组成成立的时间或事件,这样才能区分组织犯罪、组织资产、组织成员等。

2、组织成立的时间或事件的确定,并不意味着此刻四个特征都已经全部具备(这基本不可能)。

3、“纪律规约、组织惯例”是认定“组织”的重要因素,要能发现或总结出来。

(三)关于经济特征

1、来源

(1)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并存;

(2)违法犯罪活动和合法经营活动并存;

(3)组织成员和他人提供。

2、范围

“已获得”+“可调动”;可调动财产包括“主动付出”的个人或家庭全部财产,但“没有付出”部分不属于追缴没收范围。

3、数额

不作具体要求

(四)关于危害特征

重点:

(1)违法犯罪和上层保护或渎职交织在一起

(2)准确把握危害特征

一是犯罪手段是否具有多样性。

二是犯罪对象是否具有不特定性。

三是危害结果是否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


四、关于恶势力犯罪


恶势力恶势力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
组织特征经常纠集在一起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行为特征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 或者其他犯罪活动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经济特征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危害特征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 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需要注意的问题

1、准确把握“恶势力”犯罪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特性。

2、准确把握“恶势力”犯罪的“对内合力”和“对外张力”

3、准确把握“恶势力”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关系(都有对区域或行业的影响或控制,程度不同)


五、关于“软暴力”犯罪

重点:

1、“有组织地”是“软暴力”构成犯罪的重要情节。

2、“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是常见方式,重点在“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

3、认定具体犯罪构成时,要注意是否同时符合其他构成要件。

4、注意把握涉黑犯罪和涉恶犯罪中“软暴力”的认定(涉黑犯罪中,软暴力不定罪也可;涉恶犯罪中,软暴力不定罪不行)


六、关于非法放贷问题

重点:

1、非法放贷行为构成犯罪的,按具体触犯罪名处理。

2、放贷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索要贷款及利息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按照索要行为具体触犯罪名处理。

3、以放贷为掩盖,实施其他犯罪行为的,以实际触犯罪名处理。

4、准确把握违法所得范围。

5、非法放贷和恶势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关系(单纯的放贷行为,没有刑事违法性,不宜直接作为犯罪组成部分认定)


七、关于“保护伞”问题

1、包庇行为不要求利用职务便利

2、事先有通谋的,以具体犯罪的共犯论处

3、及时移交线索

4、依法严惩特殊领域“保护伞”

【篇二】

这次扫黑除恶知识培训的主题是扫黑除恶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重要之策。培训会主要讲解了七大内容:

一、中央、省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

二、中央有关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 ;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时限;

六、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区别;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

这次培训会让广大干部理解扫黑除恶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干部们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刻认识,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定有序开展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近年来,南阳市新野县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打黑除恶取得了一定成效,广大干部再接再厉争取彻底消除黑恶势力,让社会更和谐,人民生活更满意。

【篇三】

一、什么是扫黑除恶? 

(一)扫黑除恶的意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工作新常态、维护一方平安的重要举措,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去,切实抓出成效,积极回应群众期待,为全区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二)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出声威、打出实效。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更强、操作性更有力的措施,强力推进专项行动见成效、出战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挖出一批黑恶线索、严惩一批黑恶犯罪,坚持打击处置恶势力的保护伞,以助推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和“露头就打”原则,通过摸排深挖,已经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要举全局之力,组织精兵强将,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加大投入,精准打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扫黑除恶从四方面入手。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大家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打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我们要在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对中央省市的会议精神进行贯彻传达,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深入摸排到位。我们要迅速开展前期的摸排工作,紧盯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排查,滚动排查,深挖细查,确保做到底数?,情况明,零遗漏。四是精准打击到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重点要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煸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特别是我们身边的校园欺凌事件,要积极举报。

四是精准打击到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重点要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煸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法高利放贷、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一起绝不手软。 

二、十类违法犯罪活动 

第一类打击重点:以暴力、威胁或“贿选"“霸选”骗选”等手段,干扰基层选举,把持基层组织,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攫取非法利益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等实施黑恶龄力违法犯罪活动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的黑恶村官。 

第二类打击重点:聚集在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帮结派、寻滋事、打架斗区强拿硬要恃强凌弱、残害无辜,横行里称一方的乡霸村恶等黑恶势。 

第三类打击重点:依仗宗族势力,组织家族成员或煽动其他群众聚众闹事、暴力抗法、对抗政府,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为其个人家族及同伙课取非法利益的宗族黑恶势力。 

第四类打击重点:以开设赌场为主要敛财方式为争夺赌场、索要赌债、收取保护费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行为的涉赌类黑恶势力。 

第五类打击重点:以暴力、威胁、恐吓强占、滋扰等非法手段放货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实施非法拘禁寻衅兹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抗乱社会秩序等行为的套路贷校园贷现金贷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收贷法讨债类黑恶势力。 

第六类打击重点:在土地流转,房产开发,矿产开采,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雇佣黑恶势力,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等犯罪团伙。 

第七类打击重点:盘踞在集市贸易农副产品批发、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勒索破坏正常经营序类市霸、行霸类犯罪团伙。 

第八类打击重点:涉及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性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传销式”、“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第九类打击重点:涉及“校园欺凌”、“黄赌毒”、“涉枪涉爆”等群众反映强烈或者媒体报道的其他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人员。 

第十类打击重点:实施入境渗透、“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境外黑社会组织及其成员,以及实施其他相关的跨境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团伙和人员。  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高发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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