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确认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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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手册

1、适用范围

自12月1日起,纳税信用C级以上的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2、登录网址

https://fpdk.tax.sh.gov.cn。

3、发票勾选条件

1、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发票。

2、发票状态为正常、未超过抵扣时限(抵扣时限为自开票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开始以前)的发票

3、发票金额为正数的发票

4、具体操作方法

(一)发票勾选

1、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

2、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发票进行勾选操作,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勾选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未确认勾选操作前,可以对已勾选且未确认的发票进行取消勾选的回退处理)。

(1)在已选择开票日期的前提下,点选【已勾选】者,并点击【查询】按钮:

选中一张勾选标志为“已勾选”的发票,可取消第一列的勾选状态,实现对前次勾选操作的回退处理;

(2)在已选则开票日期的前提下,点选【未勾选】,并点击【查询】按钮:

选中一张勾选标志为“未勾选”的发票,选中第一列的勾选状态,即可实现对该份发票的勾选处理;

(3)完成本次所有发票的勾选或撤销操作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本次勾选或撤销勾选的发票汇总情况,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完成所有勾选发票的保存操作(所有发票全部勾选完成后保存一次即可,不需要在每一个查询结果分页中分别点击保存操作)。

(二)批量勾选

批量勾选功能模块,是针对发票数据量较大、逐票勾选模式不太适用的纳税人提供的一项优化服务。

1、通过文件导入的形式实现批量勾选,您可以通过设置“开票日期”、“销方税号”、“勾选标志”的条件筛选需要下载的发票(开票日期的查询范围与发票勾选的数据范围相同),点击“下载发票文件”按钮后,下载一个符合设置筛选条件、发票状态为正常并未确认的发票清单文件(文件名规则:纳税人识别号_随机数.zip),使用winrar等解压缩软件解压后可以得到一个excel文件(excel 2003格式)。如下图所示:

2、当一个EXCEL文件中的发票数量超过2000份时,平台将自动以多个EXCEL文件进行下载,操作员将对每一个EXCEL文件分别进行修改、保存后,逐个上传。

3、纳税人根据需要筛选出需要勾选的发票清单,单独保存为1个excel 2003格式的xls文件,并将对应的“是否勾选”列的值改为“是”即可实现勾选数据的准备。如果要对当月已勾选(尚未执行勾选确认操作)的发票进行回退处理(仅限于未扫描认证过的发票),将已勾选过的发票信息填写到文件中,并将“是否勾选”列改为“否”即可实现勾选操作的回退处理。

4、点击“上传”按钮,然后点击“浏览”按钮选择之前准备好的勾选清单文件(excel 2003格式的xls文件,建议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再点击“打开”按钮,最后点击“上传”按钮即可实现文件的上传和批量勾选处理。

5、批量勾选操作成功后,系统会先显示如下的提示信息,对本次文件批量勾选操作中的勾选和撤销勾选情况进行汇总显示。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会以红色字体标识出最近一次的日志记录:

(三)确认勾选

对当期已勾选的发票信息进行确认操作,纳税人可在每个税款所属期的勾选和确认操作窗口期内(完成当期申报之前),对当期勾选的发票进行多次确认。

1、在“确认勾选”模块中,选择确认标志为“已勾选未确认”,则系统将实时查询出当期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明细情况,如下图所示:

2、如果确认以上发票均需要进行申报抵扣(或退税)时,则点击“确定”按钮,确认无误则点击“提交”按钮。

您需要确认页面显示的当次确认的发票数量、金额、税额是否无误,确认无误,点击“提交”按钮。点击“提交”按钮后平台自动弹出,直接点击“确定”即可返回主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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