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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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山东师范大学,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山东师范大学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山东师范大学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山东师范大学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山东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2017年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三条 学校代码:10445。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六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山东师范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条 办学地点: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17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情况、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的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份和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录取专业。

(一)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在江苏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要求为BB。

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完成全部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录取之后,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优先录取成绩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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