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包括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以及转出。参保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一、南京社保异地转移办理所需材料
【转出】
自己办理: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他人代办: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书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办理:
1、《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出)》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社保转入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社保转入地开具)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社保转出地开具)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社保转出地开具)
5、户口簿(南京户籍)原件及复印件(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6、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单位办理的,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南京社保异地转移办理流程
转出流程
条件:已在南京市停保
1、到转出地(南京市人社局)申请转出
2、转出地(南京市人社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当场办结)
3、交至转入地
4、转入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接收函)(15个工作日)
5、交至转出地(南京市人社局)
6、转出地(南京市人社局)再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15个工作日)
7、交至转入地
8、转入地办理接续手续(15个工作日)
转入流程
条件:已在南京市参保
1、先到转出地社保局申请转出
2、转出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当场办结)
3、交至转入地(南京市人社局),申请转入
4、转入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接收函)(15个工作日)
5、交至转出地
6、转出地再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15个工作日)
7、交至转入地(南京市人社局)
8、转入地(南京市人社局)办理接续手续(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