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包括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以及转出。参保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一、十堰社保异地转移办理所需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二、十堰社保异地转移办理流程
社保转入流程:
1、转入单位或个人报送有关材料,到核定记录处窗口核定办理新参保登记
2、转入接受单位开具的接受证明及《劳动合同书》、《参保缴费凭证》、核定记录转移接续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接受申请发送《联系函》接受《信息表》
3、核定记录办公室打基金财务处核定记录处转移办公室确认基金到账,办理参保关系转入,录入转入职工基本情况,建立个人账户,业务办结反馈,资料归档。
4、取件
社保转出流程:
1、转出单位或个人报送有关材料,到核定记录处窗口核定办理新参保登记
2、转出接受单位开具的接受证明及《劳动合同书》、《参保缴费凭证》、核定记录转移接续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接受申请发送《联系函》接受《信息表》
3、核定记录办公室核定基金,领取《参保缴费凭证》。
4、取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