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规定,铜川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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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二?一五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函》(陕人社函(2016)435号)和《陕西省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二?一五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函>的通知》(陕社保函(2016)62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自2017年6月13日起,每月的1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

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费时间延长至2017年10月31日,11月1日以后缴费人员按规定收取利息。

二、缴费地点及联系电话

缴费地点:凡档案在铜川市职介中心托管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在新区齐庆路铜川市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3号窗口缴费;

联系电话:0919-2839855。

三、缴纳比例、基数与金额

铜川市职业介绍中心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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