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基数怎么算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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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基数怎么算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1、老员工按上年月均工资来申报;

2、新员工按年内首月工资来申报。

注:如果社保基数和工资不对应,在稽查审计时会有风险。

由于我国社会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办法,目前全国各地的社保缴费办法不完全一致,通常,单位职工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

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公式:

①社会保险基数=上限

(个人月平均工资≥上限)

②社会保险基数=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

③社会保险基数=下限

(个人月平均工资≤下限)

其中,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通常为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通常为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举例

假如某地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现有甲、乙、丙三人,个人的上年月平均工资分别为1500元、5000元和10000元。则三人本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过程如下:

根据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可以计算得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9000元(=3000×300%),下限为1800元(=3000×60%)。

甲:1500<(3000×60%),由于甲的个人上年月均工资低于下限,则按下限核定;

乙:5000位于1800和9000元之间,则按实际个人上年月均工资核定;

丙:10000>(3000×300%),由于甲的个人上年月均工资高于上限,则按上限核定;

于是,甲乙丙三人本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分别为1800元、5000元和9000元。

延伸阅读:2017年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一览

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0.8%、0.64%、0.48%;个人0.2%

生育保险:单位0.85%;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2%、0.4%、0.7%、0.9%、1.1%、1.2%、1.3%、1.4%;个人无需缴纳

小编提醒: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5年1月1日起,原20%和12%两种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14%。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仍维持原缴费比例20%不变,个人缴费比例:8%

2、工伤保险的费率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费率由3档变8档,即工伤保险费率从本市一、二、三类行业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从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0.8%、1.2%调整为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2%、1.3%、1.4%。

3、失业保险费率从2017年3月1日起下调,即由当前的2%降为1%,其中:用人单位基准费率从1.5%、1.2%、0.9%对应降为0.8%、0.64%、0.48%,个人费率从0.5%降为0.2%。

广州社保转移转出手续

办理条件

1、已在广州市社保中心停保

2、接收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转入的社会保险关系(含基金)的证明

3、省、市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的转移,须在退休前3个月方可办理

所需材料

1、接收地社保机构同意接收函

2、《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个人帐户手册”)

3、接收地社保机构的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户名等;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或本人提供有关申请转出材料,社保中心审核后办理同意转出的盖章手续。

办理机构

现场办理:市社保中心

办公地址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9楼

受理窗口综合科

投诉电话83568410

投诉处理时限60日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1天

联系电话8356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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