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会保险多缴多得的原则,职工月缴费基数上涨,个人缴费增加的同时单位为个人缴费也会增加,每月养老个人账户、医保个人账户的入账金额也会增长。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其数值根据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先进到角再进到元。每年缴纳基数虽然有所变化,但是社保的缴纳比例还是和之前相同,我们在缴纳社保时,养老保险按照企业20%,个人8%的标准进行缴纳,医疗保险按照企业10%,个人2%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按照企业1%,个人0.2%进行缴纳,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则由企业全额进行购买,购买比例分别为2%、0.8%。一般在购买社保时,医疗保险对应的会有4个缴纳档次,四个档次从低到高分别缴纳的比例为缴纳基数的40%、60%、80%、100%,因此我们在缴纳社保时缴纳的最低标准就是按照40%缴纳医疗保险,并且缴纳基数为当地规定的最低缴纳基数。那么2019年天津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本文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天津社保缴纳比例、天津社保缴纳标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9年天津社保缴纳比例和基数政策规定
2018年4月起,2018年度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从去年的3159元提高至3364元,最高标准由去年的15795元提高至16821元。
(注:工伤保险缴纳比例需按照各企业风险性等相关规定在0.2%-1.9%的缴纳比例范围中进行缴纳,以上缴纳比例假设为0.5%)
按缴费下限来说:
个人2017年缴纳社保=3159元×10.5%=331.695元
2018年缴纳社保=3364元×10.5%=353.22元
2018每月社保多交:353.22元-331.695元≈21.53元
单位2017年缴纳社保=3159元×30.5%=963.495元
2018年缴纳社保=3364元×30.5%=1026.02元
每月社保多交:1026.02元-963.495元≈62.53元
单位和个人总共加起来每月多缴纳:21.53元+62.53元=84.06元
总共算下来,一年多缴纳约10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