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社保缴费比例和基数调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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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也是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我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特殊情况下,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如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何规定的?以下为你介绍关于齐齐哈尔社保缴费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际情况确定。那么2019年齐齐哈尔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齐齐哈尔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调整政策如下。

根据齐齐哈尔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年度黑龙江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进行实时调整。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年度齐齐哈尔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进行实时调整。

此次调整是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确定201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和齐齐哈尔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齐齐哈尔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有关数据情况进行的。

2017年黑龙江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5740元。

2017年齐齐哈尔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4018元。

2018-2019年齐齐哈尔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黑龙江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按60%(2787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黑龙江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393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齐齐哈尔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0%,按100%(4502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齐齐哈尔齐齐哈尔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350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2018-2019年齐齐哈尔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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