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也是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我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特殊情况下,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如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何规定的?以下为你介绍关于茂名社保缴费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际情况确定。那么2019年茂名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茂名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调整政策如下。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8〕187号)以及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茂名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览表》的通知》(茂人社〔2018〕73号)的有关规定而进行的。
根据茂名市统计局统计结果:2017年茂名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20元,茂名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10元。
2018-2019年茂名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以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现即2692元)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现即20004元),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纳。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茂名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20元)的300%(15360元)确定,下限按照茂名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茂名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按60%(3072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茂名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5360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2018-2019年茂名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48%,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13元,个人不缴
补充残保金:公司缴62.77元,个人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