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白山产假工资怎么计算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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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劳动法规定,白山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那么白山产假工资具体发放标准如何的?白山产假工资计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为你详细的介绍白山产假工资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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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白山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白山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报销材料

分娩的: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7、《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8、《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9、《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10、《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计划生育的: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

4、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5、《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6、《生表一》两份,加盖公章;

7、《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白山市产假文件规定说明: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白山市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白山市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白山市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白山市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那么白山市产假多少天,2017年白山市产假新规定(修订版)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白山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24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取消晚婚假,并增7天婚假,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新增配偶陪产假15天。

截至目前,为与新计生法相适应,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已经有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天津在内的至少15个省份修改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各地的产假分别延长至128天到7个月不等。

15省份均取消晚婚假部分地区增加婚假

随着北京的新计生条例出炉,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5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5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

记者注意到,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5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15省份产假均延长:北京最多可休7个月

新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因而,政策调整后,各地产假怎么休,也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

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15个省份中,均对产假进行了延长,延长后的产假天数在128天到7个月不等。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湖北5地均在国家规定基本的98天生育假基础上,增加了30天产假,将产假延长至128天。

广西修改本地区计生条例后,产假达到了148天。

山西、山东、安徽、江西、宁夏、四川、辽宁7地的产假均增加至158天。而根据福建省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

北京方面则对女职工休产假制度做出了更灵活调整,根据新条例: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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