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低保每月多少钱,朔州低保申请条件标准

思而思学网

朔州低保标准2020每月多少钱?朔州低保申请条件有哪些?

12.jpg

根据2020年2月27日朔州市民政局、朔州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通知》(朔民发[2020]10号)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收官之年,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民发[2020]7号)文件要求,我市将提高全市各县(市、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六县(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再提高30元,提标后:朔城区、平鲁区每人每月548元;山阴县、怀仁市每人每月522元;应县、右玉县每人每月509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幅度结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脱贫攻坚任务确定,推动脱贫线、低保线有效衔接,努力推动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扶贫标准。提标后全市各县(区)统一提高至每人每年5040元。此次提标所需资金,各地要统筹安排,由各县(市、区)从上级补助和县级低保结余资金中解决。

朔州低保申请条件有哪些?

朔州低保标准2020每月多少钱?朔州低保申请条件有哪些?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各县(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认定标准的,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根据《朔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朔民发〔2014〕7号)

第五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

第六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户主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包括户口已迁至就读院校且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但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独立生活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宗教教职人员和在监狱等场所内服刑的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第七条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时间内拥有的家庭全部可支配收入或纯收入,包括扣除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第八条 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有价证券、期货等动产和房产等不动产,其价值按提出社会救助申请之日的实际价值计算,必要时可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 家庭经济状况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

第十六条 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收入。城镇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按其提出申请时前6个月内的家庭收入总和计算家庭人均月收入;农村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按其申请前12个月内的家庭收入总和计算家庭人均年收入。收入分类及具体核算办法如下:

(一)工资性收入。指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城镇居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资、薪金所得,按个人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计算收入;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比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政府公益性岗位按实际收入计算)。

(二)家庭经营净(纯)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得。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从事种植(养殖)业的按实际产量、数量和当地的收购价,扣除成本后计算收入,不能确定产量的,按当地同类地域、同类品种的平均产量确定;从事工业、建筑业等上述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行业类别平均收入计算。

(三)财产性收入。包括动产收入和不动产收入。动产收入是指出让无形资产、特许权等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等。不动产收入是指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按租赁、转让协议(合同)计算;个人不能提供租赁、转让协议(合同)的或租赁、转让协议(合同)价明显偏低的,按当地同类物品的市场租赁、转让价格计算。

(四)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非共同生活的子女对父母,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具有赡养、抚养义务。被赡养(抚养)人与赡养(抚养)义务人之间若有赡养(抚养)协议、裁决或判决,且赡养(抚养)义务人有执行能力的,按相关协议、裁决或判决确定被赡养(抚养)人的赡养(抚养)费收入。无赡养(抚养)协议、裁决或判决时:赡养(抚养)义务人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赡养义务人家庭月人均收入减去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每人每月若干元计)后超出部分的30%计算赡养费,按抚养义务人月总收入的20%计算抚养费(有多个抚养人时,每增加一名抚养人,给付的抚养费增加其总收入的l0%,最高不超过抚养义务人总收入的50%)。赡养(抚养)义务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为无能力承担赡养(抚养)义务。赔偿收入、遗产收入等扣除经查实确需安置和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部分后,其结余部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家庭人口分摊到月计算收入,在可分摊的月数内,该家庭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他转移性收入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五)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第十七条 家庭财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房屋,债权以及其他财产等。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拥有的货币财产总额,人均应不超过24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和;其他家庭财产的计算标准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确定。

朔州低保什么时候发放?

朔州低保标准2020每月多少钱?朔州低保申请条件有哪些?

低保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的账户。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金融服务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低保金可以按季发放。

根据2020年2月27日朔州市民政局、朔州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通知》(朔民发[2020]10号),文件中提到,低保资金务于6月30日前确保提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