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保险你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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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保险的事你了解吗?

老婆生娃娃 老公也有生育津贴

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是普通百姓十分关心的问题。近年来,为解决好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措施:购买“五险一金”,解决职工后顾之忧;落实大病救助、基药制度,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帮助弱势群体生活;老年人坐公交、进景区可免费……

然而,这些涉及你我他的惠民措施,你可能还并不知道,或者不知道该如何享受。即日起,本报特开辟《解读你可能不知道的民生政策》栏目,为你一一解读,期待这些制度“红利”惠及你和你身边的人!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五险一金的一项,是国家对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那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吧。

核心提示

参保单位男职工的配偶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男职工在单位享受了护理假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护理假期间(最长不超过15天)的生育津贴。

如何缴纳?

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当月的生育保险费。

缴费工资如何确定?

以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总额作为本人当月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职工当月实际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按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以内的缴费基数确定。职工本人上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当月新增职工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当月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1)、属参保单位职工;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参保之月起连续不间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生育前12个月连续不间断足额缴费(不含补缴)的;

(3)、符合婚姻法、计划生育政策等法律法规。

如何确定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其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再乘以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天数计算。参保单位男职工的配偶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男职工在单位享受了护理假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护理假期间(最长不超过15天)的生育津贴。其生育津贴按照生育前12个月男职工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再乘以实休的护理假天数计算。

如何确定报销标准?

报销上限为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顺产2个月、难产4个月。参保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可凭据给予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实行总额控制,报销上限为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顺产1个月、难产2个月。

支付方式及办理时限?

先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原工资标准进行垫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拨付给用人单位,待社保经办机构拨付到位后。生育医疗费用(含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由参保职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在费用结算之日起120日内,由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社保经办机构将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到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本人,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生育保险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因生育引发并发症而住院的医疗费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引起的并发症(如:妊娠胆淤症、妊娠高血压、前置胎盘、胎盘早熟、妊娠胆淤症、产后出血、子宫破裂、羊水栓塞)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报销办法比照本地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女职工的产假天数?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增加产假30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职工流动就业后,生育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流动就业的,生育保险关系可转移接续,转移前后按时足额且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从我市行政区域外到我市就业并参保的,其生育保险缴费年限从在我市参保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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