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单独生二胎申请材料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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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1日,海南省“单独二孩”政策公布启动实施以来,海口市各个区已开始受理居民“单独二孩”申请,对于居民如何申请“单独二孩”,申请都需要什么材料,申请流程又是怎样的?南海网记者6月19日采访了相关部门。

海口各区已启动受理“单独二孩”生育申请

6月19日,南海网记者获悉,海口各区已启动“单独二孩”生育受理申请。海口市秀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王先生介绍,海口市秀英区共有近700个家庭符合“单独二孩”政策,截至目前秀英区已受理2对夫妻的“单独二孩”再生育申请。

符合“单独二孩”再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需准备以下10项证明材料:1、双方户口本;2、双方身份证;3、结婚证;4、单方父母独生子女光荣证;5;一孩生育服务证或户口本;6、一孩出生证;7、夫妇双方公示回执单;8、家庭人口信息卡(一卡一户);9、(独生子女)方户父母县级户籍地出具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10、女方2张1寸相片。

据介绍,单方父母独生子女光荣证,即单方子女父母无再生或领养的有光荣证;夫妇双方公示回执单,是指夫妻双方进行“单独二孩”申请后,夫妻双方有单位的,所在单位要进行15天公示后出具回执单。夫妻双方无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进行15天公示,镇、街道居委会出具回执单,表示群众无意义;(独生子女)一方父母县级户籍地出具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是指独生子女的一方父母要在户籍所在地开具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并无领养和再生育子女。

南海网记者走访发现,海口各区对符合单独二孩生育的申请所需要的证明材料有所差别,如美兰区需要的证明有: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第一个小孩出生证、县级以上孕检证明、提供独生子女一方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一方的父母单位出具婚姻证明、独生子女一方父母单位出具婚姻情况证明、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爷爷奶奶)户口本、结婚证。

目前,美兰区只有一个人正式送申请表,在审批期限上美兰区审批需要60个工作日。

“单独二孩”申请如何办理?

对于“单独二孩”申请,夫妻双方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进行申请?以海口市秀英区为例,有三个方面:第一,跨省的情况。夫妻一方是秀英区户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一方面,双方户籍所在地都启动了“单独二孩”的申请,要在女方户籍地进行申请。另一方面,如果夫妻双方户籍地有一方启动了“单独二孩”申请,原则上要在女方户籍地进行申请,若女方户籍地未启动“单独二孩”申请,可在男方户籍地进行申请,例如:男方户籍地在海口市秀英区已启动“单独二孩”申请,女方户籍地在湖北省,可是湖北省并未启动“单独二孩”申请,女方需在户籍地湖北省开具“单独二孩”申请委托书。

“跨省情况的夫妻双方‘单独二孩’申请还是要以女方户籍地为主。女方户籍地未启动,女方可在户籍地居委会开具委托书由男方男方户籍地进行申请审批。”王先生表示。

第二,省内市外的情况,全部是由女方户籍地来办理。例如:女方户籍是海口市的,但嫁到三亚市了,那么女方还是要回到海口市进行申请办理。

第三,市内的情况,夫妻双方都是海口市户籍的,以现居住地为主。例如:男方是秀英区户籍,女方是琼山区户籍,他们现居住地在美兰区。如果要申请“单独二孩”他们要在现居住地美兰区进行办理。

海口市秀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人先到政务中心领表,再到夫妻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将所有资料交到镇、街道委员会进行审核,再由镇、街道委员会将资料送到秀英区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审批,这就是办理的流程。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会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特殊情况待实施细则出台才审批

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计生委政策法规处了解到,海南单独二孩从6月1日起就可以正式申请了。凡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开始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申请。

经测算,海南省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已生育一个孩子的城镇人口夫妇有9627对,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全省每年在现有基础上多出生3000人左右,“十二五”规划的人口总量控制目标仍可顺利完成,既符合海南人口发展规律,也顺应了群众的期待。

目前,海口市龙华、美兰、琼山等区已启动单独二孩生育申请,申请单独二孩的程序与申请双独二孩的程序基本一致。符合条件的夫妻申请会尽快得到审批,存在特殊情形的夫妻还需要等“单独二孩”的相关实施细则出台后才能知晓能否通过审批。

附:申请流程:

1、填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持结婚证、户口簿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

2、乡、镇计生办根据申报材料,在申请人所在单位、居委会张榜公示15日,接受群众监督,在30个工作日内审查,并报县人民政府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30个工作日内审批)。

3、由批准的市、县(区)、自治县人口计生部门列入人口计划。

4、核发城镇居民“两孩”《生育服务证》,并在2个工作日内送给申请人。

政策性二孩生育申请一次性告知单(单独)
序号材料名称原件或复印件份数备注
01 双方户口本 复印件 1  
02 双方身份证 复印件 1  
03 结婚证 复印件 1  
04 单方父母独生子女光荣证 复印件 1  
05 一孩生育服务证或户口本 复印件 1  
06 一孩出生证 复印件 1  
07 夫妇双方公示回执单 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  
08 家庭人口信息卡(一卡一户) 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  
09 (独生子女)一方父母县级户籍地出具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 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  
10 女方2张1寸相片 原件 1  
       
申请人: 镇(街道)接收人: 受理时间:
区人口计生委接收人: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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