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三年产假会实施吗?三年产假谁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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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人大代表建议三年产假会实施吗?三年产假谁来买单

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以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的生活状况。

应该说,在工作节奏逐渐加快、生存压力不断攀升的当下,通过延长产假和发放生育津贴来扩大女性及其孩子的合法权益,这样的建议并不过分。相反,对这一远见卓识还应大加赞赏。因为它不但保障了孩子正常的哺乳要求,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更对当下的就业压力起了不小的缓冲作用。

然而,三年产假毕竟只是王幼君个人想法中的一厢情愿。当这种丰满的理想遇到骨感的现实,我们便会发现,这种建议不过就像一位训练有素的厨师在给大家画饼充饥,它看起来有模有样,可除了引发民意反弹外,却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影响。

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如果要实现三年产假的愿望,地方财政有能力支付其三年的生育津贴么?单不说三年时间是否过长,仅凭一些地区的医疗保障、养老保障还大幅欠账的尴尬现状,给产后女性支付三年的生育津贴,对当地财政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而另外一点,则是在当前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二次就业更是困难重重的现实大背景中,王幼君建议休产假后的女性3年后再重新开始一份工作,这种没有任何就业保障的建议,实质上是将女性就业推到了更为尴尬的地步。一旦这样的建议得以施行,出于工作成本和工作效率的考虑,恐怕没有多少用人单位愿意接收那些才结婚或者将要结婚的女性,而对那些再次择业的产后女性来说,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又岂非易事?这又是不是反从侧面加剧了育龄女性的职业焦虑?

退一步讲,即便财政和用人单位都能够满足产假延长至三年的要求,育龄女性恐怕也不太愿意接受这样的现实。要知道,很多女性对自我价值的认同,并不是依赖于国家财政的支持或者家庭经济的补给,反倒是通过她们自己的诚实劳动在获得社会认可的前提下来达到物质上的满足。如果将三年的时间提供给他们抚育孩子,这对追求独立与个性的当下女性来讲,无异于给他们上了另外的一把枷锁。

事实上,对产假时间长短的讨论,并不是没有商议的必要。发达国家的产假时间,基本上都超过了我们当下对于产假的时间限制。比如瑞典为一年零一个月,芬兰为十个月,加拿大为九个月零七天。这其实也给了我们另外的启示:我们在讨论或给一项公共政策提建议时,既要结合当下实际,又要对其施行条件进行详细考量,必要时,还可以参加国外的一些做法,而不能仅凭个人臆想,在给大家画一个饼的同时却用沉重的铁锤告诉他们,这只是一个梦想,它和现实之间还不可能有任何交集。就如同王幼君代表建议的那样,殊不知,这样的建议除了能以猎奇取胜外,对推动问题解决又有多少意义?(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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