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产假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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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产假最新规定 与国家规定一致

1. 女方产假规定

【顺产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晚育假期】

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也就是113天。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难产产假】

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

2. 男方陪产假

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陪产假。

3. 注意:

产假遇法定节假日的,法定节假日均包含在请假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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